29日召開的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透露,中央決定將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2010年不變價)作為新的國家扶貧標準,這一標準比2009年提高了92%,更多低收入人口將納入扶貧範圍。
對此,省扶貧辦昨日向南方日報記者表示,廣東省2009年開展“雙到”扶貧時確認的扶貧標準便達2500元,中央的新扶貧標準對廣東沒有直接的影響。但是,這一扶貧新標準傳遞了扶貧開發力度將不斷加大、扶貧標准將不斷提高的思路,這一思想將在廣東得到貫徹落實。
2009年6月,省委、省政府決定加強扶貧工作的力度,實行扶貧開發“規劃到戶、責任到人”,規定凡在2009年農戶家庭年人均純收入未達到2500元的,經所在村內公示以後,全部確定為扶貧對象,並提出用三年的時間使80%以上被幫扶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達到2500元以上。
“經過兩年多的‘雙到’幫扶,廣東省核定的157萬貧困人口已有近六成達到脫貧標準。”省扶貧辦介紹,到2012年,廣東絕大部分的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將超過2500元。從2013年開始,廣東將實施新的扶貧標準。“目前,新的標準還在討論之中,但可以肯定的是會比2009年2500元的標準有較大的提高。”
省扶貧辦表示,廣東的扶貧開發工作將堅持相對貧困的標準。“在以前經濟十分落後的時候,扶貧工作主要是解決農民的溫飽問題。現在廣東的溫飽問題已經根本解決,扶貧開發主要集中在相對貧困的問題上。”扶貧濟困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廣東必須長期作戰。
除了不斷提高扶貧標準之外,廣東今後的扶貧開發工作還有不少“大動作”。據了解,醞釀已久的《廣東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將在近期公佈,這一條例旨在從立法上保證扶貧工作的長期性和穩定性,建立扶貧開發的長效機制。有關專家表示,該條例的出臺將進一步推動扶貧開發工作的深入開展,今後,關注貧困、扶貧濟困有望成為廣東的新風尚。
與此同時,廣東省近期還將出臺《廣東省農村扶貧開發實施意見(2011—2020年)》,為今後10年全省的扶貧開發工作謀篇佈局。廣東省今後10年的扶貧開發工作將力度更大、前瞻性更強、政策更科學。(記者 陳清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