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的對外經濟交往(流量)和對外資産負債狀況(存量)分別集中反映在其國際收支平衡表(Balance of Payments,簡稱BOP)和國際投資頭寸表(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osition,簡稱IIP)中。隨著我國對外經濟的快速發展,各界對於中國的對外資産負債狀況越來越關注。為便於理解國際投資頭寸表,本文擬對使用者比較關心的幾個問題做一些説明。
中國國際投資頭寸表是如何編制的
(一)居民原則是國際收支統計的最基本原則
中國居民與非中國居民之間的交易和債權債務頭寸狀況是我國國際收支平衡表和國際投資頭寸表統計的範圍。
這裡的“中國居民”,與我們日常所理解的中資企業、中國人的概念不同。舉例來説,對於我國投資人在境外設立的、境外上市的企業,即紅籌企業,該企業就是其所在地的居民,而不是中國居民。因此,國內投資人在該境外企業中擁有的權益和相互交易是我國國際收支平衡表和國際投資頭寸表的記錄範圍,而該境外企業與境外其他主體之間的交易和債權債務情況就不再納入我國的國際收支平衡表和國際投資頭寸表了。
按照居民原則,在境內設立、境外上市的企業,即H股公司,其股權融資計入我國國際投資頭寸表中的對外負債中的直接投資(外資股份佔比10%以上)或者證券投資(外資股份10%以下)項下。
為更好防範涉外金融風險,我國自2009年起建立了中資金融機構外匯金融資産和負債統計制度,基於法人原則來監測金融機構的外匯資産負債、證券及衍生産品等投資情況,既包括了其境內的外匯資産負債,也包括了其境外分支機構的外匯資産負債。
(二)市值重估是編制國際投資頭寸表的基本計價原則
根據《國際收支手冊》,國際收支交易主要採用交易時的市場價格計價,國際投資頭寸表是按期末市場價格計算對外金融資産和負債價值。對於不在金融市場上交易,或不定期交易的金融工具來説,需要估算其市場價格,而大部分債務類工具(如貸款、存款等)則按賬面價值記錄。
從我國編制國際投資頭寸表的實踐來看,大部分項目以市場價格為指導進行編制,但部分項目因數據採集困難未進行市價重估。
我國編制對外直接投資和在華直接投資項目時,使用企業自身資産負債表中的外方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和持有損益等)來計量頭寸,主要通過外商投資企業年檢和境外投資企業調查的渠道採集數據。該方法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認可的有效方法,並且隨企業會計記錄的完善而與市場價值越來越接近。從多年來我國外商投資企業利潤匯回和利潤留存的數據來看,其與國際投資頭寸表中記錄的在華直接投資總量相匹配。即便在金融危機期間也沒有出現利潤大量流出的情形,這也驗證了我國國際收支平衡表中在華直接投資利潤和國際投資頭寸表中存量數據的準確性。
從國際投資頭寸表證券投資項目來看,股本證券投資負債(他國持有本國股票)是各國面臨的一個普遍難題。由於股票發行人易於辨識,而持有人經常發生變動,所以本國持有他國股票數據(資産)相對容易獲取且準確性高,本國股票被他國持有的數據(負債)較難統計。因此,目前我國在計量股本頭寸時使用交易價值累計得到,未按照期末價值進行市值重估。也正因為這種情況普遍存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全球範圍內開展協調(聯合)的證券投資調查(CPIS,coordinated portfolio investment survey),即通過對各參與國持有其他各國證券的調查,來幫助成員實現全球證券投資資産和負債數據的協調。從我國股本證券負債數據的質量來看,確實存在低估的情況。如2009年末我國國際投資頭寸表中他國持有我國股本證券為1748億美元,而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CPIS數據,2009年末他國持有我國股本證券為3874億美元。但由於CPIS數據時滯較長,無法滿足編制國際投資頭寸表的時效性要求,且我國尚未參加該項調查,故我國暫未使用其數據。目前我們正在研究首先自涉及證券交易規模最大的金融機構開始,逐步引入股權市值重估,進而改進編制方法。
此外,其他投資由於大多采用賬面價值原則進行計值,因此,不存在市值重估的問題。
如何理解中國國際投資頭寸表
如同企業的資産負債表一樣,國際投資頭寸表是國家的對外資産負債表,是一國對外金融資産和負債狀況的整體反映,也是國家宏觀經濟決策和市場涉外風險防範的重要信息參考。其中,對外金融資産包括對外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其他投資(主要是進口預付款、出口應收款、貸款、貨幣和存款等)和儲備資産四部分;對外金融負債包括來華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和其他投資(主要是進口應付款、出口預收款、貸款、貨幣和存款等)三部分。
國際投資頭寸表所反映的是資産和負債的存量,也就是截至某一時點的餘額。國際投資頭寸的變動由特定時期內的國際收支交易、價格變化、匯率變化等引起。對外金融資産和負債相抵後的差額就是凈頭寸,如果對外資産大於對外負債,即表現為凈資産,則該國或地區是對外凈債權國;反之,則為凈債務國。
觀察2004~2010年中國國際投資頭寸表(不含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可以看出,這一時期我國對外金融資産負債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首先,我國對外金融資産和負債均保持增長態勢,資産增幅快於負債。我國對外金融資産從2004年末的9291億美元增長到2010年末的41260億美元,年均增長28%;我國對外金融負債從2004年末的6527億美元增長到2010年末的23354億美元,年均增長24%。這反映了我國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成果,表明我國對外開放逐步擴大,與世界經濟的聯絡日益緊密,經濟實力也不斷增強。
其次,我國國際投資頭寸呈現為對外凈資産,且對外凈資産逐年大幅增加。我國對外凈資産從2004年末的2764億美元增長到2010年末的17907億美元,年均增長37%。截至2011年6月末,我國對外凈資産近兩萬億美元。這表明我國已成為一個對外資本輸出的凈債權國,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最新排名,我國是2010年世界最大資本凈輸出國,同時也是僅次於日本的世界最大對外凈債權國,已成為國際資本供應的一支重要新興力量,在國際金融動蕩中發揮著重要的穩定作用。
第三,對外金融資産和負債的結構分佈較為集中。我國對外金融資産主要集中在政府部門,以外匯儲備為主,2011年6月末,外匯儲備餘額達31975億美元,佔對外金融資産的69%;對外金融負債主要集中在私人部門的直接投資等,2011年6月末外國來華投資15838億美元,佔對外金融負債的60%。外匯儲備資産主要是我國多年來經常項目(主要是貨物出口)與資本項目(主要是來華直接投資)“雙順差”累積的結果。保持充足的外匯儲備,對於便利企業對外開展經濟交往活動、確保國際清償能力、提高風險應對能力、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具有重大意義。同時,也有利於鼓勵藏匯於民,通過拓寬資本輸出渠道,逐步優化我國對外資産結構和提高外匯資源使用效率。對外負債以來華直接投資為主,直接投資具有長期經營、穩定性強的特點,有助於引進先進技術和優化企業管理制度,對我國的金融穩定具有積極作用。
儘管國際投資頭寸表反映了一國對外金融資産負債的總體狀況,但一國對外凈資産或凈負債並不代表金融實力的強弱,一個國家的金融實力更多取決於金融市場的發育程度、金融部門的國際競爭能力及其主權貨幣的國際化程度等多種因素。同時,對外金融負債也不等於外債,不能用於説明一國的償還義務。對外金融負債包括股本負債和債務負債。而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外債統計:編制者和使用者指南》,外債僅指需要償還本金和利息的債務類負債,即債券、貸款、存款等,不包括“外國來華直接投資”和“證券投資”項下的股本證券(即發行或買賣股票)等股本負債。外商直接投資和股票投資不算我們的外債,這與股本負債的性質有關。股東或股票持有人主要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分紅派息或者清盤來實現自己的權益,但不能輕易從股本發行人那裏抽回原來投入的資金,僅對公司破産後的剩餘價值享有債權;股本發行人除需要向股東或股票持有人分配利潤或股息外,也沒有還款義務。不論現在股權的市場估值是多少,最終價值實現要靠市場變現,而往往資産集中拋售時,有可能出現資産價值大幅縮水;集中匯出時,還可能面臨本地貨幣貶值的風險。這在歷次經濟金融危機中屢見不鮮。(金融時報 國家外匯管理局國際收支分析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