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現代林業建設的發展歷程中,國際金融組織資金的進入就如同為現代林業發展注入了新鮮血液,成為我國建設現代林業最為重要的力量之一。
近日,國家林業局《全國林業“十二五”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發展規劃》正式發佈,明確了“十二五”期間我國林業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的指導思想、重點內容和保障措施等。這是我國首個林業利用外資規劃,是引導和規範全國林業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的指導性文件。
貫穿我國“十二五”規劃的主線即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規劃》也正與此一脈相承,轉變方式成為“十二五”期間我國林業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根本思路。除此之外,《規劃》還有哪些特點和亮點,將給我國林業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以及現代林業建設帶來些什麼?本報記者就此採訪了國家林業局發展規劃與資金管理司有關負責人。
林業利用國外貸款成效顯著,機遇和挑戰並存
始於1985年的我國林業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經過20多年的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明顯改善了項目區生態環境,提高了木材資源儲備能力,推動了當地的林業産業發展和當地群眾增收致富,促進了項目區社會穩定,引進了先進的林業管理理念和機制。《規劃》顯示,截至目前,累計利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歐洲投資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貸款14.1億美元,受貸省份21個,累計完成人工造林近500萬公頃。其中“十一五”期間,林業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5.7億美元。
然而成效背後也隱藏著一系列問題。據該負責人介紹,當前我國林業利用項目國內配套資金到位不足、項目建設缺乏完備的風險轉移和分擔機制、項目統籌規劃不夠、缺乏統一有效考核驗收的績效評價體系等成為阻礙我國林業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發展的主要問題。
機遇和挑戰並存,經過多年的探索與實踐,當前我國林業深入實施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的有利條件也越來越凸顯。我國林業已成為國際金融組織國別援助戰略的優先領域,對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需求不斷增長,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基礎和環境不斷優化。同時,我國政府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政策導向進一步明確,我國林業也已經具備完善的項目組織管理體系和良好的項目實施聲譽。
合理規劃與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對我國林業發展具有重大意義,有利於增加我國木材戰略儲備、保障木材安全;引進林業建設優惠資金,拓寬林業項目建設投融資渠道;加強林業國際交流合作,促進我國林業技術、政策和制度創新;改善林農群眾民生,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升項目組織管理能力,培養鍛鍊項目管理人才和隊伍等。這也進一步體現了《規劃》出臺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規劃》亮點為林業利用國外貸款方式的轉變
上述負責人認為,《規劃》最大的亮點在於明確提出轉變林業利用國外貸款方式。其中包括進一步推動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從“數量規模型”到“質量效益型”轉變;從彌補林業建設資金不足向引進資金與引進先進技術、管理模式並重轉變;從單一發展向協調發展轉變等,進一步調整貸款機構,提高貸款效益,強化項目統籌協調,創新管理模式,為推進現代林業建設起到示範和引導作用。《規劃》體現了4個特點:
——強化了指導、統籌協調功能。按照國家利用外資總體要求,圍繞林業發展的主題,統籌考慮我國林業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進一步發揮行業部門規劃指導和技術支撐作用,統籌規劃協調中央打捆項目與地方政府申報項目、國外建設項目與國內建設項目、國際金融組織貸款與政府間基金贈款項目的合理佈局。突出重點,優化貸款資金投向,把貸款真正用於符合國家經濟發展戰略佈局和林業發展規劃並對全局有重要帶動作用的領域。
——創新管理機制和建設模式,提高貸款效益和質量。積極探索利用中央財政資金與利用國外優惠貸款相結合的方式。研究建立有實力的大企業和造林大戶參與項目實施的新模式,拓寬項目建設領域,提高貸款使用效率。建設領域不僅是營造林,還要拓展到森林可持續經營、經濟林基地建設、大徑材珍貴樹種培育、林産品貯藏、加工以及森林旅遊等方面。要轉變傳統的公益林造林觀念和經營模式,採用現代技術管理和經營手段,提高項目效益和還貸能力,實現農民增收和企業增效,促進當地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可持續協調發展。在轉貸安排、風險控制、資金和項目管理以及建設模式等方面進行積極探索和創新。通過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發展創新管理理念,提高林業管理水平。
——重視國外林業先進理念和技術引進,推動現代林業發展。明確在今後引進國際金融組織優惠貸款的同時,更加注重重點領域亟需的智力、人才和理念的引進,更加注重對國際先進技術和管理制度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深入挖掘項目的附加價值,充分發揮國際金融組織項目的示範引領作用,加快我國林業在戰略新興領域趕超國際先進水平,把國際金融組織項目建設成為林業改革開放的示範窗口和現代林業發展的示範區。
——突出林業行業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工作的整體性和規範性。按照統一規劃、滾動實施的原則,《規劃》全面規範了部門打捆項目和地方項目的申報程序和要求,明確了國家林業局和地方林業部門申報項目的不同側重點以及各自的職責任務和工作分工,提出了構建“統一歸口、分工協作、系統集成、整體推動”的林業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管理的思路和措施。
八個方向覆蓋現代林業重點領域
《規劃》明確,力爭用5年的時間,初步建立起規模適度、結構優化、佈局合理、管理科學的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新機制,力爭貸款規模達到7億美元,新增造林面積50萬公頃,改造培育森林50萬公頃。
根據規劃指導思想和原則,結合當前我國林業生態建設和産業發展的實際,確定林業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重點建設領域涵蓋了森林可持續經營、木本油料林基地建設、珍稀優質木材後備資源培育、竹産業基地建設、碳匯造林、生物質能源林、森林生態旅遊、重點水系生態建設等八大重點領域。根據這八大領域,《規劃》提出了30個備選規劃項目。
通過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開展項目支持,將促進這八大領域的可持續跨越發展。如森林可持續經營,通過引入並實踐國際上先進、成熟的森林可持續經營理論與經營技術,再結合我國國情,可以探索出適合我國林情的森林經營模式;實行油料林基地培育為主與後續加工利用為輔的一體化經營,培育一批木本油料産業群,以林帶用,以用促林,協同發展;實施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珍稀優質樹種後備資源培育項目,以建設珍稀優質樹種後備資源戰略儲備為目標,以發展優質鄉土樹種資源為重點,以國有林場為依託和示範,增強木材生産儲備和市場供應能力,緩解木材供需的結構性矛盾等。
突出政策需求並強化保障措施
《規劃》最後一部分提出的政策要求和保障措施多達10項,可見《規劃》力保實現目標的力度和決心。
該負責人強調,林業利用外資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牽涉部門多,需要上下級之間、各個部門之間統一認識,加強溝通與合作;各級林業部門應按照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的要求,制定相應的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統籌林業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管理工作。
《規劃》寫明的保障舉措共10項: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協調溝通,形成項目建設合力;落實項目配套資金;創新管理機制和建設模式;拓寬項目建設領域,提高貸款使用效益;強化規劃指導,嚴格項目資金管理;加強機構能力建設,落實工作職責;建立專家庫,提高項目科學決策水平;加強項目監督檢查,建立項目的績效評價體系;加大宣傳力度……從組織到落實,從配套到監管,從科技指導到模式創新,這10項措施將充分發揮從國家到地方的聯動效應,為規劃目標的實現提供堅實保障。(記者 遲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