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供消息,《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7個月來,公安機關充分運用法律武器,嚴厲打擊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切實發揮法律的教育懲戒作用,酒後駕駛行為數量同比大幅下降,治理成效明顯。據統計,5月1日至11月30日,全國共查處酒後駕駛機動車201153起,較去年同期下降44.5%。其中,醉酒駕駛機動車33183起,較去年同期下降43.7%。數據顯示,一些重點省、市降幅更為明顯,如浙江查處的酒後駕駛和醉酒駕駛數量較去年同期降幅雙雙超過80%,北京降幅超過70%,上海、湖北降幅超過50%。全國因酒後駕駛造成交通事故死亡584人,較去年同期減少176人,下降23.2%。其中,醉酒駕駛造成交通事故死亡538人,較去年同期減少65人,下降10.8%。
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負責人介紹,從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查獲醉酒駕駛行為的途徑看,以路面執勤和事故處理為主,民警在路面執勤中查獲的醉酒駕駛數量佔總量的63.3%,因交通事故查獲的醉酒駕駛佔36.7%。其中,有一小部分是通過群眾舉報、報警等途徑查獲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仍以100至200毫克/百毫升為主,佔58.4%。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負責人介紹,對查獲的酒後駕駛行為,公安機關始終堅持嚴格依法辦案,對經檢驗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一律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對經偵查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一律依法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截至11月30日,全國公安機關已偵查終結並向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19836件,其中,法院已判決10060件。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負責人表示,歲末年初,元旦春節臨近,群眾走親訪友、聚會聚餐活動增多,是酒後駕駛違法行為的高發期,公安機關將繼續保持整治力度,在節假日等重點時期部署全國性集中統一行動和區域性聯合行動,強化法律實施效果,持續營造打擊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犯罪的濃厚氛圍。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負責人強調,公安機關將嚴格執行法律,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對公安民警以及其他公職人員酒後駕駛的,嚴格依法立案查處,並通報單位和紀檢監察部門,追究其相關責任。進一步嚴格執法管理,提高辦案質量,對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未刑事立案的、降格處理的、已立案未移交或者違反規定撤銷案件的以及干擾執法辦案的,依法嚴肅有關民警和領導責任。同時,針對5月1日以來發生的部分涉及民警、公務員以及酒後駕駛造成嚴重後果的重點案件,受到了社會廣泛關注,公安部交管局作了情況匯總,並向社會公佈。今後,公安機關還將定期向社會公佈公安機關對重點案件的處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