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本級首批240余名“超齡參保人員”養老金核定工作已經完成,只要憑本人身份證到省社保局社會化管理服務處進行信息採集,就可到銀行領取養老金存摺。這是記者9日從海南省社保局獲悉的。
由於歷史原因,部分職工無法參保或接續養老保險,被排除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之外,全省此類人員約有3萬—4萬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這一歷史遺留問題,出臺《關於解決未參保超齡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專門解決這部分人員老有所養問題。
截至目前,海南在省本級參保的超齡人員有247人,年齡最大的90周歲、最小的55周歲。依照政策法規規定核定的養老金待遇,最高的每月可以領取養老金1776.54元,最低為474.03元,月人均養老金600元。
據介紹,在今年12月31日前男性達到或超過60周歲、女55周歲,本省行政區域內非農業戶籍的以下4類人員,可納入本次參保範圍:1、曾有按照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從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原用人單位從業人員;2、曾經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人員;3、曾經參加過海南基本養老保險,因繳費年限不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已作一次性支付待遇處理並已終止養老保險關係的人員,或曾經參加過海南基本養老保險,未作一次性支付待遇處理的人員;4、原集體企業的五七工、家屬工。
省社保局相關負責人提醒,根據規定,符合條件的各類人員應在12月31日前完成申報工作,逾期不再辦理,尚未辦理申報的老同志抓緊到戶口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報手續。(記者胡續發 通訊員盧作虎 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