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司法部副部長、黨組成員郝赤勇在全國醫患糾紛調處工作經驗交流會上講話時強調,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廣大人民調解組織要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先,堅持依法調解、公正評斷,暢通服務渠道,完善服務措施,規範辦案程序,不斷提升化解醫療糾紛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推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上層次、上水平,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作出新貢獻。
郝赤勇指出,化解醫療糾紛是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方面,是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認真履行職責,創造性地將人民調解引入醫療糾紛化解工作,建立了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體制機制,取得了很好效果。司法部、衛生部認真總結各地經驗做法,積極開展醫療糾紛化解活動,有力地推動了這項工作。2010年1月,司法部、衛生部、中國保監會聯合製定下發了《關於加強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要進一步發揮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在化解醫療糾紛、和諧醫患關係中的重要作用,並對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的組織機構、人員隊伍、保障機制、業務工作、指導管理等作出明確規定,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在全國全面鋪開。今年5月,為貫徹落實人民調解法,司法部制定下發了《關於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的意見》,對各類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進行了全面規範,有力推動了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組織落實和制度完善。目前,全國共建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1358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室1074個,專職人民調解員1.5萬人,兩年來,累計化解各類醫療糾紛近10萬件,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郝赤勇強調,社會管理,主要是對人的服務和管理,説到底是做群眾的工作,核心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醫患矛盾,涉及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及時化解醫療糾紛,既是一項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項實實在在的民心工程。實踐證明,以調解方式化解醫療糾紛,充分發揮了人民調解的教育説服、耐心疏導、不傷和氣的工作優勢,真正實現案結事了,讓醫患雙方都感受到權益受到保障,心情更加舒暢。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抓住機遇,把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放在社會管理創新的全局中去謀劃,納入當地黨委、政府整體部署中去推進,認真總結經驗,及時推廣各地好做法、好典型,把這項務實為民的創新舉措扎紮實實地開展下去。
郝赤勇要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是人民調解的法定組織形式,是人民調解組織的新發展。醫療糾紛調解,不同於傳統的人民調解工作,專業性、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強。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人民調解法,依法推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要認真履行司法行政機關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的法定職責,增強指導工作實效。要切實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絡,形成推動工作的合力,不斷提高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水平。要注重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調查研究,提高指導工作科學性。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尊重基層首創精神,加強分類指導,有針對性地提出政策要求,提高工作實效性。(趙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