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將於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今天(12月13日),浙江省學習貫徹行政強制法電視電話會議在杭舉行,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袁曙宏作輔導報告,省委常委、副省長葛慧君出席並講話。
根據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在2012年1月1日前,全面完成行政強制依據、行政強制實施主體以及行政強制種類、情形或者事項的清理,確保行政強制法施行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期到位。
會議指出,要以貫徹實施行政強制法為契機,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行政強制法施行的重要意義,狠抓貫徹落實,紮實推進依法行政。各地、各部門要把貫徹實施行政強制法,規範行政強制行為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一個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議程。要繼續抓好學習培訓和宣傳,各地、各部門要制定學習培訓計劃,有計劃地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廣泛宣傳行政強制法,讓人民群眾了解這部法律,監督這部法律的實施;要根據行政強制法的立法精神、原則和規定,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執法實際,完善行政強制流程,細化和量化行政強制裁量標準,建立健全相關配套制度,切實加強對行政強制的監督。(記者 黃宏 通訊員 朱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