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利用好今冬明春水利項目施工的黃金時期,近日,財政部提前下達2012年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專項資金239億元,專項用於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從2007年至今,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專項資金883億元支持完成1239個中小河流試點項目的治理和11574座小Ⅰ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並全面啟動中小河流後續項目和重點小Ⅱ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這些河流、水庫經治理除險後,抗旱、防洪、供水保障等能力得到明顯提高,在近年的農業灌溉和防汛抗旱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紮實推進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財政部、水利部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改變傳統中央政府投資按具體項目分配資金的模式,項目選擇由地方根據規劃和輕重緩急原則具體落實,使地方權責統一。二是中央按照“早建早補、晚建晚補、不建不補”的原則,資金分配直接與任務完成情況挂鉤,鼓勵地方早建、快建,早出成效。三是為防止單個項目出現資金缺口,中央資金到位後可先安排一批項目,餘下的項目由地方資金安排,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則明確由中央和地方分任務量來承擔。四是按照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建立覆蓋事前、事中、事後的全過程績效管理制度,涵蓋項目全過程管理,確保財政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