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教育部與廣州市人民政府簽署了部市共同推進建設亞太教育交流與合作廣州機制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廣州機制),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廣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陳建華代表雙方簽字。
建設廣州機制的目標主要為:全面提高廣州市的教育國際交流合作水平,建立部、省重點支持的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試驗區,搭建中國,特別是廣州和亞太國家(地區)在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基礎教育、學前教育等方面交流和合作的平臺,為廣州市的建設和産業發展提供國際化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支撐;教育部以提升廣州市和亞太地區國家(地區)間的教育國際交流合作為重要依託,試點探索擴大國家的教育對外開放、全面提升國家的教育國際交流水平。根據協議,教育部從政策上支持、指導廣州市開展廣州機制建設工作,指導並支持廣州機制和中國留學人員廣州科技交流會有機整合,不斷提升和擴大影響和輻射力,並通過廣州機制平臺支持廣州探索建立教育國際合作試驗區,推進廣州整體提升教育國際化進程,提高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廣州市在人力、物力、資金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教育部對廣州機制運行給予必要的支持。(記者 賴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