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丘北縣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學生傷亡後,雲南省教育廳向雲南省各州市教育局發出緊急通報,並及時派出工作組前往事發地協助相關部門開展工作。雲南省教育廳強調,此次事故再次敲響了雲南省中小學生交通安全的警鐘,必須進一步加強校車管理,確保師生安全。
雲南省教育廳要求,各州市教育局要積極配合當地公安、安監等部門,對中小學生和幼兒園兒童乘車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各項安全措施進行再落實;嚴令禁止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無保險的“三無”動力車和非動力車輛;爭取學生家長及監護人配合學校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堅決拒絕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全力保障中小學生和幼兒園兒童乘車安全。
經雲南省公安廳排查認定,目前雲南省中小學校車符合標準的僅56輛。對此,省教育廳日前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級各類中小學、幼兒園必須對自備或租用接送中小學生、幼兒的車輛予以登記造冊。對不符合校車標準的車輛,一律取締,不得作為校車使用;仍在使用的,一經查實,嚴肅追究校長、園長和當地教育部門領導的責任。對不符合校車標準社會車輛接送中小學生、幼兒的,學校要及時向公安交警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同時,要積極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集中開展一次轄區內校車駕駛人資格審查。校車駕駛人必須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計分週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對不符合條件駕駛人駕駛校車的,要依法追究車主和學校負責人的責任。目前正值冬季,各學校要制定應對極端天氣交通安全措施,完善應急處置預案,防範大霧、降雪及路面、河面結冰對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的不利影響。必要時可採取停運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或調整上課、入園時間等安全措施,確保中小學生和幼兒園兒童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