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商務部發佈2011年第88號公告,決定延長對原産于歐盟、美國和日本的進口相紙産品(英文名稱:Photographic Paper and Paper Board)反傾銷案的調查期限。
商務部于2010年12月23日發佈立案公告,決定對原産于歐盟、美國和日本的進口相紙産品發起反傾銷調查。2011年8月10日,商務部公佈本案初裁公告。鋻於案情複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將本案的調查期限延長3個月,即本案調查期限截止日為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