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2年春節假日旅遊工作的通知
假日辦發【201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2012年春節即將到來。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及相關部門,要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12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中辦發電【2011】22號)要求,圍繞2012年“中國歡樂健康遊”這一主題,按照“安全、質量、秩序、效益”四統一的假日旅遊工作目標,切實做好春節假日旅遊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保障假日旅遊安全有序
(一)切實抓好出行安全。春節探親、返鄉、旅遊等各方面人流匯集,交通安全壓力大,各級旅遊假日協調機構及相關單位要加強運力保障、運營監管和旅遊點的客流疏導;要制定應對雨雪冰凍、大霧天氣的應急預案,避免大範圍的遊客滯留;要加強路況、車況的檢查和維護,嚴查非法運營和超載超時運營,增加重點時段、路段、道口的警示標誌,增強警力部署,確保不發生重特大旅遊交通事故。
(二)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假日旅遊安全工作的領導,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和有關接待單位要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在部署春節假日旅遊工作中,要完善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責任落實到位;要嚴格執行春節期間各類旅遊節慶活動的安全審查和管理制度,認真落實“誰主辦、誰負責,誰審批、誰管理”的原則,嚴防發生群死群傷事故;要進一步完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熟練掌握各項工作程序,做到一旦發生問題能夠快速反應,保證信息暢通、快速跟進、措施到位,將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三)認真排查安全隱患。春節前2O天內,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部署開展全面深入的旅遊安全大檢查,消除隱患。要重點做好對交通集散地、遊客集散地、旅遊住宿設施、娛樂設施、旅遊餐飲場所和旅遊景區及大型遊樂設施等方面的聯合檢查,確保各旅遊場所和接待單位不發生危害遊客人身安全的事故;要重視出境旅遊、鄉村旅遊、自駕車遊、自助遊的安全引導和提示,及時做好安全管理和應急救助準備。
二、提升假日旅遊服務水平
(四)豐富旅遊市場供給。針對春節旅遊市場特點,積極組織推出傳統文化內涵豐富、群眾參與性強的旅遊節慶活動以及民俗旅遊、鄉村旅遊、冰雪旅遊、文化旅遊、康體健身等假日旅遊産品,滿足多層次的大眾旅遊消費需求。完善公共休閒場所和休閒設施,鼓勵博物館、文化體育場館和旅遊景點擴大免費開放範圍,倡導健康向上、形式多樣的假日休閒活動。引導旅遊企業繼續開展多種惠民服務,開展跨區域協作,增強旅遊便利性,讓假日旅遊惠及廣大人民群眾。深入挖掘農村民俗文化,進一步提升鄉村旅遊服務水平,推動城市周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滿足城鎮居民假日旅遊消費需求。
(五)提升旅遊服務質量。引導旅遊接待單位開展誠信服務、文明服務,提高信息諮詢、運輸售票、住宿餐飲服務、導覽參觀、醫療衛生等服務質量和水平。重點旅遊景區景點要做好重點地段擴容、安全防護設施修繕、旅遊高峰時段分流等服務工作。落實好金融服務網點、郵政服務網點等適當延長營業時間的要求。
(六)規範旅遊市場秩序。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加強對假日旅遊市場的規範和引導,開展聯合執法,加強假日旅遊市場監管,查處各種非法經營行為,嚴厲打擊哄抬價格、以次充好、強迫或變相強迫消費、不按合同履行義務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失信行為查處力度,規範旅遊經營。加強對遊客投訴受理,確保投訴電話24小時暢通和專人值守。
三、確保假日旅遊工作運轉順暢
(七)加強信息引導服務。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針對假期跨區域旅遊增多的特點,進一步加強部門、地區間的協同配合,搞好市場對接,優化服務流程,拓展信息渠道。要綜合運用廣播、電視、報紙、手機短信、12301電話以及車站、廣場、景點信息屏等多種渠道,建立健全假日旅遊信息服務平臺,動態發佈交通、住宿、遊覽、氣象、衛生以及節日市場供求、價格等出行實用信息,引導群眾錯峰出行,理性出遊。
(八)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加強與新聞媒體溝通和合作,積極宣傳各地的假日旅遊市場、企業誠信經營、遊客理性消費和文明旅遊等情況,共同營造歡樂祥和的假日旅遊氛圍。對嚴重擾亂旅遊市場秩序、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要及時曝光。要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新聞發佈制度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全面、準確地發佈相關公共服務信息,主動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
(九)認真落實值班制度。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切實做好假日旅遊組織協調工作,保持聯絡暢通,保證高效運轉。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及時解決假日旅遊中的矛盾和問題。遇有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要在規定時限內上報和續報。凡因值班值守脫崗影響聯絡暢通,瞞報、遲報、漏報延誤處置時機的,要對相關單位予以通報批評,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春節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重點旅遊城市及重點旅遊景區的假日辦要向社會公佈旅遊投訴和諮詢電話,節日期間要24小時值班並及時有效處理遊客投訴。
特此通知。
全國假日旅遊部際協調會議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