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召開“2011年反壟斷工作主要情況”專題新聞發佈會
12月27日,商務部召開“2011年反壟斷工作主要情況”專題新聞發佈會,商務部反壟斷局局長、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尚明出席發佈會並回答了記者提問。發佈會由商務部辦公廳副巡視員傅艷主持。發佈會實錄如下:
傅艷:各位記者朋友大家上午好。反壟斷的工作一直得到各位媒體的關心和關注,今天我們特別請到商務部反壟斷局局長、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尚明,給我們介紹近一段時間以來反壟斷的工作。現在發佈會分兩個小階段,第一階段請尚局長介紹情況,第二階段尚局長願意回答各位記者的提問。下面請尚局長介紹情況。
尚明:謝謝主持人,各位記者朋友,大家上午好。《反壟斷法》2008年8月實施到現在三年多了,社會各界包括新聞媒體都比較關注這部法律的執行情況,我記得去年8月《反壟斷法》實施兩週年的時候,我向新聞媒體介紹了商務部兩年來的執法情況。今年又有一些新的進展,所以我也非常高興在歲末的時候向大家介紹2011年商務部的反壟斷工作的最新進展。同時,正如主持人剛才所介紹的,商務部同時還承擔著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所以一併向大家介紹委員會的有關工作情況。大家手裏拿到了這個發佈稿,我按照這個次序介紹一下。
一、2011年反壟斷工作進展。
(一)經營者集中配套立法
反壟斷法僅僅八章57條,相對比較籠統、原則,為了增加法律的可操作性,在法律頒布後作為執法機關我們一直積極推進《反壟斷法》的配套立法工作。在不斷執法經驗的基礎上,陸續推出了一系列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方面的配套規則。去年我介紹過包括三個層次:一是國務院頒布的。二是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頒布的。三是部門頒布的規章。大家看到了很多。
各位也許了解在經營者集中方面,審查的要點就是評估經營者集中對競爭的影響。所以,2011年8月商務部頒布了《關於評估經營者集中競爭影響的暫行規定》,明確了商務部對經營者集中競爭影響進行評估的具體考慮因素和標準,對《反壟斷法》的第27條和第28條的規定進一步進行細化。旨在增強商務部經營者集中審查工作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進一步規範商務部經營者集中審查工作。同時,也為經營者做好經營者集中申報工作提供指導,使經營者能夠了解我部評估經營者集中競爭影響所關注的主要問題,並在審查過程中予以配合。該規定涉及到了第27條和第28條的各種因素,包括如何看待市場份額和市場控制力、市場集中度的概念及其意義、市場進入的影響、技術進步的影響、對消費者、其他經營者和國民經濟發展的影響等等。
(二)經營者集中案件審查工作。
1、最新的統計數據。2011年1-12月中旬,收到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申報194件,這有了相當大的增長,同比增長43%。其中立案179件,同比增長52%;審結160件,同比增長40%。從案件處理結果來看,無條件批准151件,佔94%,附條件批准4件佔3%,立案後撤回5件,佔3%。
2、案件總體特點。在已經審結的160件案件中,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做了簡單的統計,製造業103件,佔64%,這和去年差不多。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13件,佔8%;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産供應業10件,佔6%;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10件,佔6%,還有批發零售業10件,佔6%,採礦業7件,佔4%;建築業3件,金融業2件,房地産業1件,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探業1件。
與2010年各行業所佔比例相比,2011年製造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案件所佔比例有所增長,採礦業、批發零售業案件所佔比例有所下降,其他行業案件所有佔比例未發生明顯變化。
3、附加條件批准案件。2011年,商務部附加限制性條件批准了4起案件。
——烏鉀收購謝鉀。該案於今年3月立案,在第二階段結案。商務部考察了全球氯化鉀市場和中國氯化鉀市場的情況。鉀肥是高度集中,烏鉀和謝鉀是俄羅斯聯邦最大的兩家氯化鉀生産商。在全球範圍內,鉀資源主要集中在少數幾個國家,包括加拿大、俄羅斯和白俄羅斯,合計約佔全世界總儲量的80%以上。本項經營者集中完成後將産生全球第二大的氯化鉀出口供應商,市場份額將超過全球市場的1/3,其全球第一大供應商合計約佔全球市場的70%。調查發現,中國對國際氯化鉀的市場依賴度較高,目前有一半左右的氯化鉀需求依賴海運貿易和邊境貿易進口,其中進口量一半以上來源於謝鉀、烏鉀及其這兩家公司的關聯公司。這個項目經營者集中實施後,謝鉀作為一個有競爭力的供應商將被烏鉀吸收合併,相關市場的集中度將進一步提高,市場進入難度加大,這將可能對中國的氯化鉀市場産生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所以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及時將競爭關注告知了並購雙方,所以申報方提出了減少該經營者集中對競爭産生不利影響的解決方案,最後經過評估我們採納了這個方案,最後附條件批准。解決方案包括:合併後的公司應繼續保持目前的氯化鉀銷售做法和程序;合併後的公司應一如既往地為中國市場提供種類齊全和數量充足日的氯化鉀産品;合併後的公司應維持慣常的價格協商程序等措施。這就可以減少經營者集中可能帶來對競爭的損害,具體的詳細情況可以看網站我們的公告。
——佩內洛普收購薩維奧紡織機械案。我們審查這個案件的過程中,發現兩個案子合併中所涉及的關聯公司在一項産品上高度集中,佔有了全部的世界市場。就是自動絡筒機電子清紗器,兩個加起來佔100%,所以我們在批准兩家公司經營者集中的同時,附加了限制競爭條件,對其中一家的相關産品進行了剝離處理。
——通用電氣與中國神華設立合營企業案。通用電氣申報的案件比較多,這是其中一件,各位知道神華是大型國有企業,這個案件最後也附條件批准,主要涉及到水煤漿氣化技術許可市場,通用佔有很大的市場份額,而水煤漿氣化用煤,神華又佔有很大的市場份額和決策權,在這裡我們附加限制性條件,希望這項經營者集中被允許後,交易方不得利用限制供應水煤漿氣化技術所使用的原料煤或者以供應原料煤為條件或者提高使用其他技術的成本。
——希捷收購三星電子硬盤驅動器業務案。這個案件網上有很多信息的披露,這個案子今年6月立案,在延長審查期結束。我們分為初步審查期,進一步審查期和進一步審查期的延長期。商務部對此項集中涉及的硬盤行業市場狀況、採購模式、産能利用、産品創新、賣方議價能力、市場進入和對消費者影響方面進行了審查,同時分析了在上述相關商品市場中此前發生的交易,特定期間市場價格變化等等。評估後認為全球硬盤市場高度集中,如果大家熟悉硬盤市場的話,可能會脫口而出,全世界只有5家硬盤廠商,目前僅留存希捷、西部數據、日立存儲、東芝和三星,這個並購將在市場上減少一個競爭者,我們認為這項集中將産生或可能産生排除競爭的效果。所以,我們與申報方進行了商談,最後交易雙方提交的解決方案,經過評估認為能夠減少此項經營者集中對競爭産生的不利影響,包括在相關市場上維持三星硬盤作為一個獨立競爭者存在,雖然兩家可以集中了,但是三星硬盤在一段期限內要以獨立競爭者的身份存續,審查決定作出後6個月內繼續維持和擴大三星産品産能,不得實質性改變當前的商業模式,不得迫使下游供應商排他性供貨,繼續保持創新投入等等。這些救濟措施將可以減輕或者消除此項合併對競爭帶來的負面影響,這是根據《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
(三)國際交流合作情況。
在經濟全球化日益向縱深發展的背景下,跨國並購日益頻繁,交易模式日益複雜,所以各國反壟斷機構面臨共同的監管挑戰。不久前我訪問美國的時候,一家美國大跨國公司提出,在若干年前,我們需要應對的僅僅是美歐等幾家監管機構的監管,現在一個大並購案同時面臨多達五六十家監管機構的監管,這是一個巨大變化。所以商務部與美國、歐盟等國家和地區與有關國際組織積極開展國際合作,共同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為促進經濟復蘇,保護消費者的福祉共同努力。
我們與歐盟2004年就開始進行了中歐競爭政策對話,每年舉行一次,2011年7月成功舉行了第7次。同樣在7月,中國的三家反壟斷執法機構,商務部、發改委和國家工商總局與美國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共同在北京簽署了《關於反壟斷和反托拉斯合作的諒解備忘錄》,這為中美開展機制性合作提供了機制性框架。今年11月,我們和美國兩個執法機構還制定了《中國商務部與美國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關於經營者集中案件合作指引》,進一步加深了雙方在經營者集中案件審查方面的合作。我們還與英國、德國、日本、韓國、俄羅斯等國執法機構開展了合作,加深彼此了解,探索雙邊合作機制的可能性,同時參加了相關國際組織會議和研討會等等。
(四)關於反壟斷法的宣傳培訓。
《反壟斷法》實施已經三年,但對中國大多數公眾來講還是比較新的事物。為了提高企業和公眾的反壟斷法律意識,加深對《反壟斷法》的理解,商務部從2008年開始每年都進行一系列多種形式的宣傳培訓活動。2011年商務部繼續針對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商協會舉辦了四期商務系統《反壟斷法》培訓班,培訓人員數百人,培訓班自2008年以來累計舉辦了13期。
(五)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的工作
一是宣傳培訓。委員會層面,今年10月委員會辦公室舉辦了民營企業《反壟斷法》宣傳培訓班,12月在深圳舉辦了針對地方國有企業的《反壟斷法》宣傳培訓班。針對中央企業的宣傳培訓去年已經進行了,今年進行地方國企的有關人員培訓。此外,委員會辦公室還組織編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讀本》,這個讀本已經進入出版前的最後階段,不久就會和公眾見面。
二是委員會設立了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為更好地做好委員會工作,經批准,今年9月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正式成立,並設立在商務部反壟斷局。原來商務部承擔著反壟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正式設立辦公室以後,這項工作就有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具體的職責包括組織反壟斷執法部門起草市場總體競爭狀況評估報告、有關競爭政策和反壟斷指南;通報交流有關部門反壟斷工作情況,跟蹤了解國外反壟斷工作動向,建立各行業市場集中狀況的數據庫,承擔協調反壟斷執法的日常工作,負責委員會的會議組織和議定事項的督促檢查,聯絡專家諮詢組具體事務,完成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明年工作展望
最後介紹一下明年工作的初步展望。
一是穩步推進配套立法工作。立法一直是我們工作的重點,商務部將不斷總結歸納自身積累的執法經驗,結合執法工作和實際需要繼續推進配套立法工作。明年擬出臺《經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的規定》,我們到現在為止已經有十個附加限制性的案件,所以應該進一步加強透明度和予以規範。還有《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調查處理暫行辦法》和《未達申報標準涉嫌壟斷經營者集中查處辦法》等部門規章,我們經常接到有關舉報,現在有未達標經營者集中但影響競爭的,也有情況是達到申報標準未依法申報,這裡面很大程度是由於不了解《反壟斷法》導致的,所以我們起草這兩個相關規定,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視。此外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我們還將修訂經營者集中申報表。根據大家提的建議和意見,我們對申報表進行了修改,大家如果感興趣的話可以瀏覽一下我們的網站。目的是為企業申報提供更好的指引,幫助企業提供完備的申報材料。
二是不斷完善經營者集中執法。在案件數量大幅增長的情況下,我們將研究改善案件審查辦法,進一步提高案件審查效率,縮短案件審查時間,集中更多精力審查可能具有排除和限制競爭效果的案件。同時,結合出臺《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調查處理暫行辦法》依法查處未依法申報的經營者集中案件。
三是繼續做好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相關工作。
今天我願意留更多的時間給各位記者朋友提問,我的介紹就到這裡。
傅艷:下面提問環節,提問前我作兩點説明,第一要圍繞著反壟斷業務,要圍繞著商務部主管的反壟斷業務,第二請提問前報所在媒體的名稱。
中國日報:在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中對不同企業比如説民企、國企、外資企業是不是適用不同的標準。國外媒體報導説中國商務部方面利用《反壟斷法》來設置一些限制性條款保護自己本土的行業,對這樣的負面説法您怎麼回應?
尚明:各位知道,《反壟斷法》執法機構是三家,關於發改委、工商總局的問題你們問他們,我只回答我業務範圍內的事情。中國日報的這個問題很好,《反壟斷法》實施一直到現在,這個問題不斷地有人提出,我也看到國外新聞媒體有所報道,我願意在這裡再一次利用這個機會向大家重申,中國的反壟斷執法是公平和公正的,我們不因企業所有制形式不同,而給予他們不同的待遇。就經營者集中而言,我們頒布的一系列配套規則,從經營者申報門檻的設定、經營者申報程序以及審查標準方面,從沒有區分企業不同的性質。所以在這裡可以負責任的跟大家講,在我們經營者集中審查過程中,我們對所有企業一視同仁。我看過國外有關報道,這種評論至少是有失偏頗,或者對情況不了解所致的。
人民日報海外版:剛才發佈的內容提到,今年的經營者集中調查的案件大幅度增長,請分析一下上漲的原因是什麼?我們想了解一下這些案件中,外籍企業的比重大概佔多少,分別是屬於哪些情況或者哪些行業?
尚明:今年反壟斷案件有比較大的上漲,包括幾個方面的因素。第一,雖然經濟危機以後經濟在緩慢回升,但還是很艱難的,所以國際投資都採取了比較審慎的態度。通過企業並購或者經營者集中增加市場競爭力變成了主要選擇。第二,《反壟斷法》實施過程中我們不斷地進行反壟斷的普法,越來越多的企業了解他們在擴張過程中,並購過程中還有反壟斷審查的法律要求,所以第一年和第二年的時候我們認為未申報的比例比較高,去年這方面有所調整和緩解。第三,現在企業做大做強的過程中,不斷有企業規模在擴大,反壟斷是有門檻要求的,一個是通過某種安排控制另外一個企業,另外是企業營業額要達到標準。越來越多的企業生産規模擴大,使它越接近於這個規模要求。是這些因素導致了今年反壟斷案件有所增長,也許明年在此基礎上還有一個增長。現在所説的外資是比較複雜的問題,從法律上講,外國投資到中國就算一個中國企業,具體要看如何界定外資企業,所以很難做出具體的統計。籠統地説,涉及外資的經營者集中佔很大的比重。
鳳凰衛視:商務部承擔的是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現在有很大的呼聲是國進民退,比如説在石油石化行業等,中小企業的感受是他們覺得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這種“三頭並進”,會不會成為反壟斷工作的一種不利?另外,您覺得反壟斷最重要的困難在哪兒?
尚明:這個問題我只能試著回答,反壟斷的三個執法機構,按照壟斷行為來分,在國際上也是不多見的分工方法,我們三個機構之間也在加強這些方面的合作。
追問:你覺得我們國家反壟斷現在面臨哪些困難?
尚明:現在民間也好網上也好還是坊間一些説法也好,大家容易把國家控制的企業,涉及國計民生的企業和涉及國家經濟命脈的企業以及競爭性的行業,把這些東西混為一談。我們有行業監管法規,國務院的發展規劃,也包括《反壟斷法》的第七條,我們涉及到國計民生的行業、涉及到國家經濟命脈的行業,涉及到專營專賣的行業,這些行業國家有專門的法律鼓勵他們發展。所以剛才講到有些涉及國計民生國家經濟命脈的,國家扶持它的發展這是有充分法律依據的。所以談到一些現象的時候要區分不同的現象來認識這個問題。
經濟參考報:剛才介紹到商務部審查了大量的經營者集中的案件,我們注意到一個評論,商務部的審查從申報立案審查到作出決定的時間比較長,企業交易時間往往很緊迫,請問商務部下一步會如何提高辦案的效率,會不會考慮根據案件的複雜性適用不同的程序,比如説簡易程序,謝謝。
尚明:謝謝你的問題,也謝謝你給我們工作提供了一個指引。經營者集中審查雖然只有三年的執法,但是案件數量有大幅度的上升,和2009年相比,我們案件量增長了一倍多,所以我們承擔很大的工作和壓力。我們是依法行政,儘量提高效率,我們制定一些配套規則,使申請人能夠了解我們經營者集中審查的程序、流程、考慮的因素,決策的程序。同時也約束我們審查的行為,提高效率。我和一些國際同行,包括有幾十年執法經驗的同行交流的時候,他們對我們的執法工作表示了讚賞,這不是我自我表揚,他們認為確實很不容易,短短三年做到現在這樣。當然還有很多不足,有時候我們案件審查時間相對長一些,國際上比較普通的案件或者比較簡單的案件,往往都在第一個階段就完成了。所謂第一階段,如果大家了解情況就知道,就是執法機構在30天內完成了審查,保證這些企業儘快地實施集中。
進入到第二階段的案件,絕大部分是可能有競爭影響的案件,目前在這方面還有改善的餘地。據我們初步的了解情況,我們進入第二階段的案件,現在比例數還相對比較高,也可以説2011年比2010年比例還要高,直接的原因,就是剛才講到的案件數量有相當大的增長,還有一個機制方面的原因,我們在辦理所有案件的時候,我們的案件辦理程序都是一樣的,並沒有剛才這位記者朋友説的區分出簡易程序和複雜程序。經營者集中是按照反壟斷審查的門檻申報的,一部分案件確實對競爭影響可能不大,比如相關市場份額比較小,比如説是一個垂直性並購,且市場份額並不夠那麼大等等。所以,美國、歐盟等等很多執法機構長期總結經驗,對簡易案件採用簡易程序快速進行審查,集中力量辦理複雜案件。在這方面,我們也在和他們交流,也總結中國辦案的經驗和特點,把簡易案件甄別出來,儘快結案,這樣效率上也會有很大提高,希望在2012年在這方面有所進展。
人民日報:商務部已經附條件批准了希捷收購三星硬盤的案,還有一個硬盤案件,西部數據收購日立存儲,請問目前審查如何?
尚明:硬盤案是國際上比較大的案件,所以各位看到很多報道,不僅是中國的,也包括美國的情況,歐盟的情況,硬盤方面有五大生産廠商包括希捷、三星、日立、東芝和西部數據。今年發生了兩個案件,希捷和三星合併,西部數據和日立合併,顯著後果是五家變成了三家,這是一種寡佔市場結構,從一定程度上來講這對競爭造成了一定傷害。希捷案很複雜,不介紹了。硬盤的採購又是通過特定模式進行的,所以對市場造成了一定的反競爭效果,而中國是最大的個人電腦的消費國,從而對中國的消費者産生了負面影響。據此,剛才我講到希捷並購三星案的時候,我們要求三星的硬盤業務獨立一段時間,作為一個獨立競爭者。也就是説,這個並購雖然完成了,但是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在市場上還是看到五個獨立的賣家。
剛才你提到的另外一個案件,我們正在審查過程中,我們審查過程中也會有這方面的擔心,所以我們會適當的將我們的擔心和對競爭者的影響反饋給申報方,如果他們能夠提出適當的解決方案,也可能會依法作出類似的決定。
21世紀經濟報道:兩個問題:第一,明年要出臺的《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調查處理暫行辦法》,如果我們調查發現他存在集中但是沒有申報,那我們處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是更傾向於讓他消除已經並購到的企業還是罰款50萬了事,更傾向於哪種處理辦法。第二,我們集中審查執法三年以來,有10件案件是有條件通過的,只有1件是禁止的。雀巢並購案,我們也在擔心會不會被禁止,我們發現商務部採取了寬進寬出的審查態勢,我想問這兩年我們處理這類並購案中,對禁止是不是越來越謹慎了。
尚明:謝謝你的問題,但是我不同意你的定性,我們並沒有實行所謂的寬進寬出或者嚴進嚴出或者寬進嚴出等等,我們審查經營者集中是嚴格按照規定處理的。有一部分案件競爭問題比較小所以短期內批准同意,有一部分案件或者少數案件存在著對競爭性影響,排除和限制競爭,我們向申報方提出競爭問題,希望他們提交解決競爭關注的方案,如果他們提交的方案和措施能夠解決我們對競爭者關注,根據《反壟斷法》第29條就將這個作為附加限制性條件,批准這個案件的通過。反之,如果他提交的解決問題的措施不能夠解決我們的關注,不能夠解決反競爭的問題,就可能會導致被禁止。所以被禁止的案件,在一定程度來講,和申報方提供的方案不能解決競爭關注,有直接關係,這並不是我們的一種喜好好惡所導致.因此,如果能夠解決競爭關注的,我們願意通過附條件解決這些問題。我們在三年的執法實踐中有10個案件是附條件批准的,有的是通過結構性救濟包括剝離資産,有的通過行為救濟,要求他們滿足市場競爭的一定條件,有的是結構加行為,各種辦法都採取,其目的是滿足市場充分競爭的情況下儘量為經營者集中提供便利。
未依法申報的案件,情況比較複雜,我們在實踐中剛剛開始,頒布這個規章的目的,第一是提醒我們的企業,《反壟斷法》經營者集中是強制性的申報要求,如果達到了申報標準而沒有申報的,就是構成了違反《反壟斷法》。由於《反壟斷法》比較原則,所以我們通過部門規章對這些企業進行了提醒。另外,這裡設定了一定條件,比如什麼情況下啟動調查,這個調查和正常經營者集中審查的調查有哪些相同、有哪些不同,調查過程中,這些企業享有哪些權利,比如説他可以抗辯,某種情況下有選擇權,可以決定項目繼續實施還是暫停。當然要對自己的選擇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所以對這個事情我們目前還處在一個總結經驗、積累經驗的過程中。我們在頒布未依法申報規章的同時,也和歐美同行進行了交流。我希望在明年8月或年底的時候我能夠在這方面給大家提供一些新的信息。謝謝你的問題。
傅艷:謝謝各位記者,今天的發佈會到此結束,謝謝尚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