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 王希、程群)記者27日從商務部獲悉,商務部于近日發佈《商務部關於“十二五”期間促進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十二五”期間將創新融資租賃企業經營模式,優化融資租賃業發展佈局,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服務於一體的現代交易方式,具體是指由出租方(融資租賃公司)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技術設備或其他物資,並以租賃形式提供給承租企業使用,承租方按合同約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期屆滿後,再根據合同約定對租賃物的歸屬進行處置。由於這類融資方式較銀行信貸更為靈活、覆蓋行業和企業門類更多,一般認為是中小企業較易操作的融資模式之一。
意見指出,目前我國融資租賃業還存在市場規模小、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不完善、市場監管不統一、行業標準與交易規則缺失、統計體系基礎薄弱、業務模式及融資渠道單一等問題亟須解決。
意見強調,“十二五”期間需創新融資租賃企業經營模式,優化融資租賃業發展佈局,支持企業拓展新興業務領域,大力開拓海外資産租賃市場,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提高企業風險防範能力,加快融資租賃相關産業發展。
為保障目標實現,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行業管理,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建立健全行業統計和標準化體系,提高融資租賃社會認知度,加強行業組織和人才隊伍建設。
意見提出,通過五年的努力,使融資租賃行業的社會認知度顯著提高,法律法規和政策扶持體系不斷完善,統一有效的行業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行業標準與統計體系基本健全,經營範圍和業務領域有序拓展,融資租賃交易額佔固定資産投資總額比例穩步提高,形成一批規模大、競爭優勢突出、業務拓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不斷提升融資租賃業發展水平和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地位。
商務部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末,我國已有各類融資租賃企業260多家,融資租賃合同餘額達到7000億元,潛在租賃資産承載能力超過1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