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會保險經辦職能將有重大調整。從明年1月1日起,海南省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申報和核定業務,將從地稅社保費徵繳部門重新移交社保經辦機構。
今天下午,記者從省社會保險事業局保險關係管理處獲悉,明年1月至6月份為過渡期,參保單位和參保個人須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和核定業務。據悉,這項業務涉及全省180多萬名城鎮從業參保人員。
據介紹,海南省社保繳費基數的申報和核定業務以前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自2000年11月起移交至地稅社保費徵繳部門。從明年1月1日起,這項業務又將重新移交到社保經辦機構。而社保費徵收業務,仍由地稅社保費徵收機構負責。
對於過渡期間的社保費徵繳和待遇處理問題,社保部門也作了規定。由於明年1月至6月為系統數據移交和業務對接過渡期,在此期間,社保部門和地稅部門將採取措施,解決因系統數據移交和業務對接出現的影響參保單位和個人社保費徵繳、待遇享受等問題。
社保繳費基數核定業務調整後,正常申報業務的辦理時間也作出調整。明年1月份、2月份的申報期分別為明年1月12日至2月8日、2月13日至28日。全省各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辦理。財政撥款的機關事業單位須于明年1月9日至11日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預申報。 (記者胡續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