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紮實開展居民用電服務質量監管專項行動,國家電監會按照民生優先、務求實效的原則,于近日制定了居民用電服務質量監管專項行動有關指標。
該指標分為居民生活用電保障指標、居民生活和保障性住房報裝接電指標、用電計量和電費計收指標、信息公開指標、投訴舉報和督查整改處置指標五大類,在每一類中又分了若干詳細指標。如居民生活用電保障指標就細分了供電質量、有序用電、檢修停電、故障報修、恢復供電等詳細指標。
根據要求,城市地區年供電可靠率不低於99%,城市居民用戶受電端電壓合格率不低於95%,農村地區年供電可靠率和電壓合格率須符合所在地派出機構的規定。供電企業有序用電方案(包括調整方案)經當地政府部門批准後,5個工作日內報當地監管機構備案。電力供需緊張,電力或電量缺口占當期最大用電需求比例超過10%以上的,供電企業應向當地監管機構報告。
對居民生活和保障性住房報裝接電、用電計量和電費計收、信息公開、投訴舉報和督查整改處置,均制定了詳細指標。
居民用電服務質量監管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