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0日,金融穩定理事會在瑞士巴塞爾召開第十次全體會議。來自成員經濟體及國際機構的近70位高層代表與會。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王兆星和財政部的代表出席了會議。
此次會議重點討論了全球脆弱性和歐洲主權債務風險問題,包括可能産生的傳染外溢風險以及必要的應急計劃等;通過了理事會2012年的工作重點,包括加強對成員國實施國際金融監管標準情況的評估與監督;加強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場外衍生品市場和影子銀行的監管;開展理事會地區工作組工作。全會還就調整理事會指導委員會成員組成、加強理事會治理等議題進行了討論。
金融穩定理事會根據2009年4月二十國集團倫敦峰會宣言正式組建,成員包括二十國集團成員國和相關經濟體及有關國際組織,是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倚重和國際公認的推動全球金融標準制定與執行的核心機構。我國于2009年5月加入金融穩定理事會。人民銀行、財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部門通過多種形式參與理事會工作,在參與國際金融監管標準制定和推進國內金融監管改革方面做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