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福建省將對第二類疫苗流通、接種零售環節採取價格干預措施,實行限制加價率管理。針對部分疫苗價格不規範現象,福建省物價局、省衛生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規範市場第二類疫苗價格。
目前我國將疫苗分為兩大類進行管理:第一類疫苗是指政府免費向公民提供,公民應當依照政府的規定受種的疫苗;第二類疫苗是指除第一類疫苗以外,由公民自費且自願接種的其他疫苗。近年來,福建省第二類疫苗市場競爭還不充分,一些地方出現了價格虛高、價格不統一等現象,甚至出現同城同種疫苗不同接種點價格差異很大的情況。為此,福建省將對第二類疫苗進行集中招標採購,降低疫苗貨源成本。
另外,從3月1日起,對第二類疫苗的流通、接種零售環節採取價格干預措施,實行限制加價率管理。在接種單位的終端銷售環節,以實際購進價格為基礎,購進價格人份50元以下(不含50元)的,加價率為25%;購進價格人份50元~150元(不含150元)的,加價率為20%;購進價格人份150元以上的,加價率為15%,但每人份疫苗加價額最高不得超過75元。疫苗接種單位接種第二類疫苗時,可收取每人每針次3元的服務費,但不得再收取掛號費和診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