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綠化委員會、國家林業局日前發出《關於做好2012年造林綠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造林綠化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及早動手,認真研究,統籌謀劃,全面部署好2012年造林綠化工作。
通知説,2012年是落實林業“雙增”目標,全面實施《全國造林綠化規劃綱要(2011-2020年)》的關鍵之年,各地要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冬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電視電話會議和全國林業廳局長會議精神,切實做好2012年的造林綠化工作。要通過動員會、表彰會及各種宣傳媒體,加大造林綠化宣傳發動力度,進一步調動全社會參與造林綠化的積極性。根據《綱要》確定的本地、本部門造林綠化目標任務,將年度造林任務分解到具體單位,落實到山頭地塊。要統籌協調,充分挖掘造林綠化用地潛力,全面均衡推進造林綠化工作。加強組織協調,多渠道、多形式籌集落實造林綠化資金。紮實做好作業設計、種苗調劑、科學整地、機具檢修、物資儲備等各項準備工作,做到早動員、早部署、早開展。牢固樹立防災抗災意識,切實加強雪災、旱災、水災等自然災害的防控工作,認真制訂自然災害應急防控預案,加強防災預測預報和信息通報,紮實做好抗災救災設施設備和物資準備,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災害給造林綠化帶來的不利影響。
通知就著力推進造林綠化工程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天然林保護工程二期,要認真落實規劃任務,抓好公益林建設質量和後期管理。退耕還林工程要繼續實施好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同時著力抓好補植補造,大力發展後續産業,切實鞏固和擴大退耕還林成果。三北、長江流域等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要以防沙治沙、水土保持、水源涵養、農田防護林建設等為重點,積極推進規模治理,不斷調整優化林種樹種結構,豐富工程建設內涵,切實提高工程建設質量,提升防護功能。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要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一期建設任務,切實抓好二期規劃編制工作。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要大力推廣生態經濟型治理模式,加快石漠化治理步伐。加強木本糧油、木材戰略儲備生産基地、珍稀及特殊樹種培育示範基地、重點地區速生豐産用材林基地建設,採取集約經營措施,加大大徑材、珍稀樹種培育力度,為國家木材安全奠定堅實基礎。認真落實各項造林綠化工程地方配套資金投入。切實抓好中央財政補貼試點造林,大力宣傳、認真落實補貼造林政策,嚴格規範管理,保證試點成效。
通知説,全民義務植樹是推進我國造林綠化的重要途徑,要認真落實義務植樹屬地管理制度,依託機關、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以及基層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等各級各類組織,大力開展義務植樹活動。荒山荒地面積大、造林綠化任務重的地區,要以直接參加植樹勞動為主要義務植樹形式,加快造林綠化步伐;森林覆蓋率較高的地區,在積極組織適齡公民直接參加植樹勞動的同時,要結合當地實際,不斷豐富拓展義務植樹實現形式,積極推行認建認養、撫育管護、門前三包、以資代勞等多種形式和管理機制,著力提高適齡公民義務植樹盡責率。
各級綠化委員會要切實加強部門綠化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各部門在造林綠化中的重要作用。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部門綠化分工負責制,按照《綱要》要求,認真落實分解本部門綠化任務,紮實組織開展所轄區域的造林綠化和單位庭院綠化美化,確保按期完成部門綠化目標任務。充分發揮各部門優勢,加強部門協作,組織開展部門綠化互看、互學、互比活動,提高部門綠化水平,努力開創全社會搞綠化的新局面。
通知強調,要堅持以城帶鄉、以鄉促城、城鄉聯動,統籌推進城鄉綠化協調發展。要以建設以林為主、生態良好的宜居環境為目標,大力開展身邊增綠,進一步加快城鄉綠化一體化步伐。要高度重視城市綠化,堅持城市綠化與城市建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舊城改造要特別注重保護自然生態和大樹、古樹,積極推行見縫插綠、立體綠化等綠化模式,提高城市綠化覆蓋率。結合城中村改造、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加強城鄉結合部綠化。積極推進森林社區、森林營區、森林校園、森林大道建設,努力構建人與自然和諧的都市人居環境。要高度重視鄉村綠化,結合新農村建設,科學編制鄉村綠化規劃,落實年度綠化任務和建設資金,穩步推進鄉鎮、村屯人居環境建設。通過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鄉村綠化活動,樹立一批綠化示範鄉、示範村,輻射帶動鄉村綠化上水平。積極挖掘造林綠化的土地利用潛力,加強城鄉零星可利用土地造林綠化,大力推進礦山復墾造林,實現城鄉綠化協調發展。
通知説,森林撫育經營是提高森林質量、促進綠色增長的重要途徑,是關係林業可持續發展全局的戰略舉措。各地要採取有力措施,加快森林撫育經營步伐,認真落實森林撫育補貼政策,紮實推進森林撫育補貼試點工作。要加大困難立地、乾旱半乾旱地區造林綠化的科技攻關力度,努力破解造林綠化難題。要適應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後林農迫切需要掌握林業科學經營知識的新形勢,大力組織開展科技下鄉活動。同時,要加強生産、管理、科研單位合作,制定完善採種育苗、造林綠化、撫育經營以及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技術標準,推進造林綠化標準化、規範化、科學化。
通知強調,要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推進造林綠化的新機制、新辦法、新措施。建立健全造林綠化目標責任制,完善考核內容,充實荒山荒地造林、義務植樹、城鄉綠化、森林撫育、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考核指標,科學制定考核辦法,建立獎懲機制。各級綠化委員會要組織做好責任制建立、執行和績效情況的檢查、考核工作。建立健全造林質量管理制度,加強造林綠化全過程質量管理,認真落實造林質量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切實強化林木種苗生産、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嚴格實行“兩證一簽”制度、自檢制度、檔案制度,嚴禁不合格苗木、帶病苗木出圃、調運、上山。做好林木種苗與造林的銜接,優化種苗供給結構,提高良種壯苗使用率。加強造林整地質量監督檢查,確保技術、規格、質量到位。要加強幼林管護,提高造林成活率。加強造林綠化設計、施工、監理隊伍建設,強化作業設計和施工監管。嚴格執行造林綠化定期報告制度。加強督導檢查,確保造林綠化成效。要高度重視造林綠化成果的保護,特別要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和森林資源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