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要準確理解和把握有關規定,切實落實各項要求,加強和改進建築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減少火災事故發生。
通知要求,各地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加強施工現場和建築保溫材料的監督管理。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要符合標準規範要求,並應進行現場抽樣檢驗;保溫材料進場後,要遠離火源,露天存放時應採用不燃材料安全覆蓋,或將保溫材料塗抹防護層後再進入施工現場;嚴禁使用不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範規定以及沒有産品標準的外墻保溫材料。嚴格施工過程管理,各類節能保溫工程要嚴格按照設計進行施工,按規定設置防火隔離帶和防護層;動火作業要安排在節能保溫施工作業之前,保溫材料的施工要分區段進行,各區段應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未塗抹防護層的保溫材料的裸露施工高度不能超過3個樓層,並做到及時覆蓋。嚴格動火操作人員的管理,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用火管理制度辦理相應手續,電焊、氣焊、電工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施工現場應配備滅火器材;動火作業前應對現場的可燃物進行清理,並安排動火監護人員進行現場監護,動火作業後應檢查現場,確認無火災隱患後,動火操作人員方可離開。
針對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工程消防安全管理,通知要求,公共建築在營業、使用期間不得進行外保溫材料施工作業;居住建築在進行改造前應撤離居住人員,並安排專人進行消防安全巡邏,嚴格分離用火用焊作業與保溫施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