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銀監會不斷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推進和完成一系列具有重要意義的農村金融改革,積極引導銀行業改進“三農”金融服務,為統籌城鄉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做出新貢獻。
涉農信貸投放總量持續增加。2011年,銀監會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堅持“有保有壓、區別對待”原則,保證“三農”投入,著力滿足廣大農戶和農村小微企業等涉農領域的有效需求,確保涉農信貸投放增速不低於其他各項貸款平均增速。截至2011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餘額達到14.6萬億元,比年初增長2.7萬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4.9%,高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8.8個百分點。其中,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繼續發揮支農服務主力軍作用,佔涉農貸款增量的30%。
農村薄弱環節信貸支持顯著加強。優先滿足農戶的生産生活有效信貸需求。截至2011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農戶貸款餘額3.1萬億元,當年增加5079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19.1%,有力地支持了農民購買農業生産資料、建房、購買農機和家電、興辦農家店等多种經濟活動。二著力加大對小企業的信貸支持,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四單”原則配置小企業條線資源等措施,加大對包括個體工商戶、專業合作社等在內的各類小微企業信貸支持力度。截至2011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小企業貸款餘額(含票據融資)已經達到10.8萬億元,比年初增長1.9萬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5.8%,高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10個百分點。三是切實加強民生領域的信貸服務。在不同階段確定春耕備耕、抗旱救災、促進糧食生産、保障農産品供應、菜籃子工程建設等信貸支持方向,加強農村金融服務工作的針對性。
中西部地區農村金融服務明顯改善。2011年銀監會科學統籌中西部網點覆蓋和農村金融服務情況,按照“東西挂鉤、城鄉挂鉤、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挂鉤”原則,引導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向中西部佈局,著力解決中西部地區服務不足問題。截至2011年末,全國已組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786家,其中村鎮銀行726家,貸款公司10家,農村資金互助社50家。在已組建機構中,有473家設在中西部省份,佔比60%。已開業機構各項貸款餘額1316億元,80%以上用於“三農”和小企業,其中農戶貸款餘額435.5億元,小企業貸款餘額631.5億元,中西部貸款農戶數佔到全部貸款農戶數的70%以上。在全面實現空白鄉鎮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的基礎上,明確提出2011年再解決500個金融機構空白鄉鎮問題,讓更多農村地區的廣大百姓享受到基礎金融服務,共享銀行業改革發展成果。在各銀行業機構積極參與,地方黨委政府大力支持和國家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下,2011年共解決了616個空白鄉鎮機構覆蓋問題,實現鄉鎮機構和服務雙覆蓋的省份(含計劃單列市)從工作啟動時的9個增加到24個,偏遠農村地區金融服務發生了歷史性變化。
縣域支農服務合力進一步增強。為了引導信貸資金支持縣域經濟發展,從2011年初開始,銀監會會同人民銀行對縣域法人金融機構新增存款資金進行考核,從考核情況看,80%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當年新增可貸資金70%以上都投放到當地運用,縣域信貸資金進一步得到保證。在此基礎上,銀監會通過推進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等涉農金融機構的改革,進一步促進信貸資源配置向縣域傾斜,提高金融服務水平。一是圍繞穩定縣域深化信用社改革。引進資本,完善機制,增強服務能力,強調將服務“三農”發展戰略作為産權改革的前置條件,將有效改進“三農”服務作為機制建設的內在要求。截至2011年末,全國已有402家由農村信用社改制組建的農村銀行機構,其中農村商業銀行212家、農村合作銀行190家。縣域農村商業銀行涉農貸款佔比從2009年末的57.2%上升到67%,農村合作銀行從66.1%上升到70%,支農投入力度明顯加大。二是推動農業銀行強化縣域金融服務的體制機制建設。在建立“三農金融事業部”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三級督導、一級經營”的管理體制,完成資本管理、信貸管理、會計核算、風險撥備與核銷、資金管理、考評激勵“六個單獨”的運行機制建設,為縣域農村金融服務提供了體制機制保障。大力加強農村基層隊伍建設,招聘5000多名大學生和大學生村官補充到縣支行“三農”客戶經理隊伍。三是繼續強化郵政儲蓄銀行縣域金融服務。郵政儲蓄銀行在今年貸款規模整體從緊的前提下,以小額貸款業務及支農業務作為主要貸款業務拓展方向,當年新增小額貸款70.3%集中在縣及縣以下地區。同時,積極探索商業化服務農村的有效形式,結合地方實際開發了農業設施貸款、煙農貸款、蔗農貸款等新的貸款品種和産品。
涉農金融産品更加豐富。2011年,銀監會準確把握我國農業農村發展“三化同步”的新趨勢,結合經濟結構的新變化,大力總結和推廣低成本、可複製、易推廣的涉農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繼續引導和推動落實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林權抵押、涉農信貸與保險合作等信貸政策,各地結合當地實際推出的涉農金融創新不斷涌現。如寧波市慈溪農村合作銀行與農戶、商戶等借款客戶、各類團體組織(專業協會、商會、村民委員會)搭建了四類“銀行+産業經營戶+各類團體組織+貸款風險保證基金”信用聯合體貸款模式;廣西農行通過與醫療衛生部門合作,代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業務,以惠農卡為載體,實現新農合資金的繳納和統籌款項的支付;廣西農信社根據“移民區農戶可連續20年享受每人每年600元的移民後扶資金補貼”的國家規定,推出了庫區移民財政補貼權利質押貸款;湖南華容縣農信社加強銀保合作,在享有借款人購買的個體工商戶財産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企業財産保等保險收益權的基礎上,有效分散了農戶貸款風險,使農戶貸款覆蓋率增長8.5%。
但是,我國農村金融領域受多種因素制約,依然不適應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要求,要繼續保持涉農投放在高位增長和持續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仍然需要多方面付出不懈努力。銀監會將繼續引領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力提升農村金融服務功能,擴大服務覆蓋面,加大對薄弱領域的金融支持,特別要加快解決農村金融服務不足、小型微型企業融資難問題;繼續深化農村金融機構改革,著力加強公司治理,形成有效的決策、制衡機制,建立規範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和改進農村金融監管,切實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