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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要求各地堅持房地産調控政策不動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22日 14時30分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國土資源部堅持房地産調控政策不動搖——
保持土地市場平穩運行,避免土地供應總量、結構和價格大起大落

    日前,國土資源部下發《關於做好2012年房地産用地管理和調控重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堅持房地産調控政策不動搖,抓好住房用地供應,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促進已供住房用地開發建設。

    《通知》強調,2012年繼續嚴格落實中央各項調控政策措施,加大監管和調控力度,鞏固已有調控成果,促進房價合理回歸;繼續以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實為重點,做好住房用地供應工作,努力保持土地市場平穩運行,避免土地供應總量、結構和價格大起大落,合理引導市場預期;繼續以促進形成住房有效供應為重點,做好已供住房用地的監管工作,加強住房宗地供應和開發利用的動態監測監管,嚴格督促按合同約定條件建設和開竣工,及時發現處置閒置土地,堅決打擊違法轉讓土地行為。

    《通知》指出,各地要科學合理地編制2012年住房用地供應計劃。計劃總量原則上應不低於過去5年年均實際供應量,其中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總量的70%。部將分別於今年7月、2013年1月向社會公佈全國及各省(區、市)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執行進展和落實情況。同時,要做好住房用地供應計劃評估調整工作。

    《通知》要求,堅決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實現“應保盡保”。今年繼續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實行計劃指標單列。國務院批准用地城市中心城區經部審查通過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由部安排計劃指標,其他城市由省(區、市)安排計劃指標。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特事特辦、加快審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要優先安排使用存量土地,鼓勵在商品住房小區多安排配建。繼續對落實國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情況實行目標責任考核。加強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管理。對於商品住房價格較高、建設用地緊缺的直轄市和少數省會城市,確需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行租賃住房建設試點的,要按照“嚴格審批、局部試點、封閉運行、風險可控”的要求,由省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試點方案並報部審核批准後,可以開展試點工作。

    《通知》明確,對一年內連續出現兩次及以上違規出讓的市縣,要在全省公開通報,嚴肅批評。對違法違規出讓土地的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今年上半年,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建立住房用地供後巡查監管制度。部將在今年7月下旬抽查部分省(區、市)開展土地利用巡查督辦工作情況。

    《通知》要求,自今年起,除招拍挂出讓中溢價率超過50%、成交總價或單價創歷史新高的房地産用地外,流標、流拍的也要通過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及時在線上報。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密切關注房地産用地出讓價格變化情況,防範住房用地價格非理性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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