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在近日下發《關於做好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提出要落實責任,科學組織,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範工作。
《通知》提出,湖北省、重慶市國土資源部門要認真組織編制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實施規劃,對納入規劃的項目,開展必要的調查、勘查等前期工作;要精心編制年度實施方案,方案包括工程治理項目、搬遷避讓項目、監測預警項目等;列入年度實施方案的工程治理項目,應具有經審查的勘查報告和初步設計;要加強防治項目監督管理,對參與項目實施單位進行資質審核,加強對項目勘查、設計等過程的指導、監督,確保設計合理、質量可靠;建立健全統計信息報告和檔案管理制度,于每季度第三個月向國土資源部報告有關情況;全面開展重點時段地質災害隱患巡查排查工作,確保不留死角;要加強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建立完善庫區地質災害監測和預警預報體系;要做好應急值守和應急處置;要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和培訓,全面普及地質災害防治應急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