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近日向社會公佈了去年第三季度媒體廣告發佈監測檢查情況。其中,12件廣告嚴重違法違規。
此次監測重點抽查了2011年9月23日各省(區、市)電視臺衛視頻道和9月16日至18日各省(區、市)、省會(首府)城市晚報及《北京日報》、《京華時報》、《法制晚報》、《北京晨報》、《參考消息》、《作家文摘》、《生活報》、《華商報》、《新文化報》等報紙發佈的藥品、醫療、保健食品、化粧品及美容服務類廣告。
嚴重違法違規廣告有:《京華時報》(北京)9月17日A31版發佈的肝之寶保健食品廣告、《法制晚報》(北京)9月16日B06版發佈的304醫院醫療廣告、《長沙晚報》9月16日A15版發佈的長沙唯德醫院醫療廣告、《羊城晚報》(廣東)9月16日A11版發佈的白雲山腦絡通膠囊藥品廣告、《今晚報》(天津)9月18日21版發佈的天津中聯醫院醫療廣告、《蘭州晚報》9月16日A09版發佈的前列清茶藥品廣告、《青島晚報》9月16日10版發佈的北京軍科醫院萬康痛風病研究院醫療廣告、《南寧晚報》9月17日09版發佈的都邦超英牌麥芪參膠囊保健食品廣告、《貴陽晚報》9月17日30版發佈的貴陽長江醫院醫療廣告、《作家文摘》(北京)9月18日4版發佈的澤正多維智康膠囊保健食品廣告、《燕趙晚報》(河北)9月17日A11版發佈的同仁堂洗肝膠囊藥品廣告、東南衛視(福建)9月23日發佈的魔影膚立白系列化粧品電視直銷廣告。
國家工商總局要求對以上違法廣告發佈行為依法嚴厲查處,並向國家工商總局報告查辦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