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鐵道部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收費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六個方面內容。
一、概述
2011年,鐵道部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和中辦國辦《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中辦發〔2011〕22號),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紮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服務廣大人民群眾、推進鐵路科學發展方面取得新的成效。
1.組織領導。鐵道部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定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相關制度辦法,加強日常檢查督導,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了新進展。部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鐵道部201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措施,認真抓好政府信息公開重點任務落實,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質量不斷提高。
2.制度建設。適應鐵路科學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健全完善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長效機制,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規範化水平。修訂鐵道部《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指導成員單位開展工作,更好地方便人民群眾。規範依申請公開受理、審查、處理、答覆機制,為申請人提供便捷服務,保障公民合法權益。落實財政預算決算公開制度,強化基礎管理工作,預算決算信息按時公開發佈。制定實施《關於進一步加強鐵路新聞宣傳工作的若干意見》,完善新聞發言人和新聞發佈會制度,加強鐵路新聞公開工作,及時準確向社會發佈鐵路信息。認真落實政府信息發佈保密審查、統計分析、檔案管理等制度,規範信息發佈程序,提高信息公開管理水平。
3.教育培訓。深入學習貫徹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會議精神,增強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感和主動性。以學習貫徹中辦國辦《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為契機,強化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認真學習貫徹國辦《關於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0〕5號),積極開展依申請公開典型案例教育和研討,提高依申請公開服務質量。
4.檢查監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日常檢查和考核評估辦法,推動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有效落實。加強對信息公開的督查催辦,組織各成員單位對《條例》實施以來的信息公開情況進行全面清理,確保信息發佈全面準確。實行政府信息發佈情況動態檢查制度,加強日常檢查監控,督促信息及時發佈。
5.服務保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對鐵道部政府網站進行升級改造,增加信息內容,優化欄目設置,強化技術支撐,更好地服務社會公眾、展示鐵路形象。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1.公開內容。對規章制度、行政許可、客貨運價調整、鐵路發展規劃、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工程質量監督、路風建設、幹部任用、財政預算、鐵路主要統計指標、鐵道部機構職能等政府信息,按規定及時予以公開。對鐵路建設、鐵路運輸、便民利民措施等重點領域,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擴大信息公開範圍,及時準確公開發佈信息。
2.公開形式。利用鐵道部公告、公報,政府網站、辦公網,《人民鐵道報》、《客貨運輸專刊》等刊物,新聞發佈會,中央和地方新聞媒體,信息公告欄等發佈平臺,及時公開發佈信息。積極發展電子政務,改進信息發佈方式,拓展信息公開渠道,擴大信息公開的覆蓋面和時效性。
3.公開情況。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鐵道部通過各類信息發佈平臺公開信息2621條。其中,規範性文件類787條;客貨運輸類231條;行政許可類416條;人事管理類18條;鐵路發展規劃類133條;統計指標類147條;路風建設類12條; 工程質量監督類619條;其他信息258條。同時,公開發佈各類鐵路新聞信息6000余條,對鐵路發展重要情況等信息及時予以發佈。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鐵道部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5件,內容主要涉及鐵路建設、客貨運輸、社會保障等方面,全部在法定期限內予以答覆。
四、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鐵道部因信息公開提起的行政復議4起,沒有發生行政訴訟。
五、收費情況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鐵道部沒有因依申請公開收取費用的情況。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2011年,鐵道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進展,但距離人民群眾的需求還有差距,主要是發佈信息的數量需要進一步增加,信息公開的渠道需要進一步拓寬。改進措施:
一是圍繞加快轉變鐵路發展方式、實現鐵路科學發展,積極探索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有效途徑,更好地服務廣大人民群眾。
二是針對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加大主動公開力度,進一步提高鐵路政府信息公開的數量和質量。
三是統籌使用各種信息平臺,拓展信息發佈渠道,改進信息公開方式,進一步增加鐵路信息的受眾面和影響力,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