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陜西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印發了《陜西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産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根據方案,非煤礦山安全生産專項整治工作從即日起,至10月底結束。2012年底,全省60%的非煤礦山和三等以上尾礦庫達到安全標準化水平。
方案要求,將規範企業安全生産行為和強化企業安全基礎建設作為專項整治重點,繼續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行為,杜絕關閉和廢棄礦井死灰復燃。嚴格安全準入制度,規範非煤礦山行政許可和安全設施“三同時”等工作。積極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深入開展安全標準化達標晉級和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産安全事故,確保完成非煤礦山年度死亡控制考核指標。
對開採秩序混亂、作業條件差、現場管理混亂、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小礦山和小採石場進行重點整治。繼續集中整治開採秩序混亂、破壞資源、污染環境、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小礦山和小採石場。對非法生産經營建設和經停産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經濟處罰;對存在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産整頓;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積極推進安全生産標準化達標晉級工作。對安全標準化達標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在有效期內發生較大以上生産安全事故的,暫扣其標準化等級證書,責令停産整改;發生重大以上生産安全事故、一年內發生2起生産安全事故或事故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的,吊銷其安全標準化等級證書。
不斷強化露天採石場安全監管。對未按照規定年採剝總量超過50萬噸、最大開採高度超過50米組織生産的小型露天採石場和未實施臺階式開採或分層開採、坡度角大於安全規程要求的,採用不符合爆破規程爆破方式的,一律暫扣安全生産許可證,責令其停産整改,經限期整改後仍不符合安全生産要求的,提請當地人民政府予以關閉。(記者 張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