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現發佈國家信訪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和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等六個部分組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我局按照《條例》的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的有關要求,緊密結合信訪工作實際,突出重點,狠抓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紮實有效推進。一是強化組織領導。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中辦發〔2011〕22號)下發後,國家信訪局黨組及時召開會議進行認真學習,對全局政務公開包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研究並提出明確要求。二是強化工作措施。制定下發《國家信訪局201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及任務分工》(國信辦發〔2011〕22 號),其中對繼續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出具體安排,並明確相關司室的責任,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項要求落到實處。三是強化督促檢查。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加大組織協調力度,注重對各司室在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履行工作職責特別是政府採購、人員招錄等工作中,對相關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按照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要求,對全局2011年政務公開工作進行“回頭看”,對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加以改進,保證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實效。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按照《條例》的規定,遵循依法公開、及時準確、注重實效、高效便民的原則,積極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動公開工作。在認真做好日常信息發佈的同時,先後公開了涉及綜合信息、隊伍建設等方面內容的政府信息,並通過國家信訪局互聯網站及時對外發佈。特別是按照中央的統一要求,把積極推進財務公開作為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點,按時對外公開我局一般預算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和主要支出內容,以及我局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配置及運行、公務接待等“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和決算。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已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予以答覆。同時,依據《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條例》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制度,對我局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依法不予公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1年,我局沒有收取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1年,我局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而被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要不足是,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及時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還不夠豐富,對全國信訪系統政府信息公開的指導尚需加強。對此,我們將按照《條例》的規定,著力從三個方面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不斷強化公開意識。有針對性地進行政府信息公開教育培訓,提高信訪幹部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二是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進一步規範和梳理公開內容,重點公開社會公眾普遍關心、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暢通以國家信訪局互聯網站為主要平臺的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增強公開的及時性、實效性。三是有針對性地指導全國信訪系統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推進我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的同時,加強對各地信訪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提高全國信訪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整體水平。
國 家 信 訪 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