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系統反腐倡廉建設緊緊圍繞交通發展這個中心,運用風險防控、教育引導、制度約束、監督檢查、警示懲戒等手段,抓好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廉政工作,打造“陽光工程”,深入推進以完善交通特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建設。
去年,省交通廳在全廳系統開展崗位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廳屬各部門和單位全面查找履行職責過程中可能引發的不廉潔、不作為、亂作為等廉政風險點,採取有針對性防控措施,對預防腐敗和廉政勤政建設工作進行科學化、系統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減少腐敗行為的發生。這項工作開展以來,交通系統針對排查出的思想道德風險、制度機制風險、崗位職責風險,有針對性地分類、分步制定風險防控措施,一環扣一環地加以防治和預警,使工作人員從一開始就不能腐敗。
省交通廳廳屬各單位的基本建設、機械設備、大宗物資採購等活動,都建立了管理制度,實行招標或集體研究,紀檢監察部門始終參與招投標全過程監督,實行陽光操作,杜絕人為干預情況的發生。
青海省交通系統堅持把預防腐敗工作貫穿到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做到事前、事中、事後監督相互結合。向重點項目派駐紀檢組,並加強管理,做到重點項目,重點監督,重點派駐。至目前,已累計向重點公路建設項目派駐了22個紀檢監察組,推進跟蹤監督,重點防治工程建設領域容易發生腐敗的現象。去年對新開工的40個公路建設項目標段全部簽訂了工程《廉政合同》,簽訂率達100%,年中先後四次組織檢查組對合同履約情況進行檢查,沒有發現不廉潔行為。同時對11條交工項目的52家施工、監理單位的《廉政合同》執行情況進行了考核驗收。通過加大對工程施工過程的有效監督,防止了交通基礎設施工程建設中腐敗行為的發生。
青海省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的專項治理工作,對納入排查範圍的所有建設項目從工程項目決策、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招投標、工程實施與管理、設計變更、物資採購和建設資金監管等7個方面進行突出問題的滾動排查和全面整改,促進了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建設項目優質、高效、安全、廉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