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吉林省公安消防部隊統計,4月2日至4日清明節假期,全省共發生火災34起,無人員傷亡,直接財産損失9.1萬元,無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與去年清明節期間相比,火災起數下降了82.1%,直接經濟損失下降了90%。
清明節期間,全省公安消防部隊緊緊圍繞祭祀活動和場所,加強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的針對性,特別是加強對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的指導力度,全力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積極消除火災隱患,與治安、交管等部門密切配合,對公墓、陵園、寺廟等祭祀場所以及文物古建築、旅遊風景區等人員聚集的場所普遍開展了一次消防安全檢查,督促單位落實內部防範措施,對集中燃放鞭炮和焚燒香、紙、燭的場所派駐了消防執勤車輛,進行現場監護,確保消防安全。清明節期間,全省公安消防部隊共組織檢查組206個,檢查單位1508個,發現隱患1073處,整改隱患1082處。
清明節期間,全省公安消防部隊共出動各類車輛59台次,出去警力282人次,搶救財産51.5萬元。
針對各地清明節期間的民俗特點,全省各地有針對性地開展了消防宣傳工作,通過發放宣傳單、懸挂清明節消防安全宣傳標語、發送手機短信及在電視臺、廣播電臺等地方新聞媒體上廣泛宣傳消防知識,營造了多渠道、多方位、立體式的良好的消防宣傳氛圍,有效地促進了清明節期間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