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實施《保險稽查審計指引》有關事項的通知
保監稽查〔2012〕370號
各保險公司、保險資産管理公司:
為規範保險稽查審計工作,提升稽查審計人員的能力和水平,我會印發了《保險稽查審計指引》(以下簡稱《指引》),作為保險機構內部稽核審計工作的基本規範。現將實施《指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要高度重視《指引》的實施工作,認真做好《指引》的學習、培訓和執行等貫徹落實工作。
二、各公司要結合實際,充分考慮公司的性質、規模和特徵等情況,從完善規章制度、理順體制機制等方面入手,將《指引》的有關內容切實轉化為公司的內控制度。
三、各公司要積極推進稽核審計信息化建設,按照《指引》有關保險稽查審計工作理念、流程、方法和標準,建立健全稽核審計信息系統,不斷提升稽核審計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四、各集團公司、總公司要切實強化對子公司、下級機構稽核審計工作的管控,並以貫徹落實《指引》為契機,做好內部稽核審計責任追究制度的完善及執行工作。
五、《指引》各手冊自頒布之日起實施。各公司稽核審計工作內部流程、制度規範達不到《指引》相關手冊標準的,應當在各手冊頒布後6個月內完成制度完善相關工作,確保最遲于手冊頒布半年後達到標準。
《指引》執行中如有任何問題,請及時與我會聯絡。
聯 係 人:宣偉
聯絡電話:010-66286380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