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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確立2012年醫改工作十項重點任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18日 13時25分   來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網站

    日前,青海省召開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確定了今年醫改工作十項重點任務:

    一是提高醫保籌資水平和保障能力。將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人均籌資標準由300元提高到400元,個人繳費不變,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提高到76%以上,城鎮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參保率達到96%,新農合參合率達到97.5%;將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8萬元、5.5萬元統一提高到10萬元,城鎮職工醫保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22萬元提高到25萬元;建立城鄉居民重特大疾病二次補助制度;鞏固完善州地市級醫保“一卡通”,積極推進按病種付費,推行省內異地就醫即時結報試點。

    二是實施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由11類增加到14類,人均經費標準由25元提高到40元,新增經費主要用於擴大覆蓋人群,增加服務項目,提高服務標準;城鄉居民健康檔案電子化建檔率達到90%以上。

    三是鞏固提高基層醫療機構綜改成果。對各地基層綜合改革開展一次“回頭看”,對政策、措施、任務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進一步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運行機制、補償機制、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收支兩條線和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建立有保障、高效率、可持續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模式。

    四是深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深化西寧市和格爾木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在全省69個縣級公立醫院全面推行綜合改革。

    五是健全完善藥物招標採購新機制。全面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進一步健全藥物招標採購新機制,切實做好藥物配送工作,簡化配送流程,提高配送效率。

    六是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加大縣級公立醫院和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建設,配備基本醫療設備,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能力。

    七是建立城鄉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在城鄉居民醫保人均籌資標準中按人均30元標準設立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基金,建立重特大疾病患者“三道保障線”。

    八是開展商業機構經辦城鄉居民醫保服務試點。探索政府委託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城鄉居民醫保服務的路子,通過政府服務外包的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規範醫療行為,方便參保群眾。

    九是推進人才隊伍和衛生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健全全科醫生培養培訓制度,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促進人才向基層合理流動。

    十是大力推動社會力量興辦醫療機構。進一步解放思想,兌現政策,放寬限制,鼓勵社會資本興辦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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