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跟蹤審計情況答記者問
2012年4月20日,審計署發佈了《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2011年度跟蹤審計結果(第5號)——939個災後恢復重建項目跟蹤審計結果》和《汶川地震抗震救災“特殊黨費”跟蹤審計結果(第6號)》。記者就此採訪了審計署固定資産投資審計司司長徐愛生。
問:審計署近日發佈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跟蹤審計第5號和第6號公告,請您介紹一下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跟蹤審計情況。
答: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2008年9月以來,審計署組織4個駐地方特派辦、3個受災省和20個對口支援省市(含深圳市)審計機關,以“促進災後恢復重建順利進行、保障災後恢復重建不出重大問題”為目標,集中力量對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實施全過程進行了跟蹤審計。3年來,全國審計機關先後投入11 648名審計人員,對規劃投資7678億元的27 902個重建項目進行了重點跟蹤審計,並對17 329個已完工項目實施了竣工決算審計。此前,審計署已先後4次向社會公告了不同階段的跟蹤審計結果,3個受災省和20個對口支援省市審計機關也先後發佈了102期審計結果公告。
問:從審計情況看,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情況如何?
答:從3年多跟蹤審計情況看,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中央各有關部門、地方各級黨委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積極採取措施,全力推進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加強資金和項目管理,順利實現了“家家有房住、戶戶有就業、人人有保障、設施有提高、經濟有發展、生態有改善”的重建目標,為災區經濟社會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經過3年努力,災區城鄉居民生活生産條件極大改善,公共服務設施水平大幅度提高,基礎設施條件得到根本性改善,災區産業迅速恢復並實現跨越式發展。災區各級政府和對口援建省市援建機構,高度重視跟蹤審計意見和建議,及時督促整改,不斷完善災後重建資金和項目管理的規章制度,規範審批程序和管理流程。總的來看,災後恢復重建資金和項目管理比較規範,資金使用效果和工程建設質量較好,未發現重大違法違紀問題。
問:從審計結果看,汶川地震抗震救災“特殊黨費”管理和使用情況都比較好,您能否詳細介紹一下這方面情況?
答:汶川地震抗震救災“特殊黨費”(以下簡稱“特殊黨費”)是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的一筆特殊資金,代表著廣大黨員對災區人民群眾的深情厚意,如何管好用好這筆資金,黨中央、國務院非常重視,廣大黨員也高度關注。為了向社會公眾交出一份明白賬,放心賬,中央組織部和各級地方黨委組織部門都非常重視、嚴格管理,中央組織部和審計署聯合發文要求審計機關對“特殊黨費”進行跟蹤審計。從跟蹤審計情況看,“特殊黨費”資金是管理得最好的資金之一。中央組織部指定專門機構、指派專職人員負責 “特殊黨費”的管理和使用,資金安排堅持民生優先,援建項目堅持科學規劃。災區各級黨委、政府分別成立了“特殊黨費”使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確保領導到位,責任落實到人,有效保證了資金及時撥付。總體來看,“特殊黨費”資金撥付及時,做到了專款專用、專賬核算,項目建設管理比較嚴格,工程質量和投資控制不斷加強,工程進展順利,建設質量總體良好,資金使用成效顯著。
問:3年來,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跟蹤審計主要發現了哪些方面問題,發揮了哪些作用?
答:3年來,審計機關有計劃分步驟地進行跟蹤審計,努力做到事前審計預見態勢,及時發出預警;事中審計努力發現苗頭,及時糾正偏差;事後審計努力查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和補救。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4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重建規劃和政策執行方面存在的問題。在跟蹤審計中,先後揭示了規劃項目與實際不符;中期規劃調整不到位;建設進展不均衡,一些重建項目按期完成任務存在困難;一些地方上報災後恢復重建統計數據不準確;城鄉居民住房補助、産業重建貸款貼息等政策不夠完善等情況。客觀反映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和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推動完善規劃和政策措施,合理調整項目建設內容和進度要求。
二是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方面的問題。在跟蹤審計中,先後揭示資金籌集不到位、分配不合理、撥付不及時、安排使用不合規、管理不規範等問題,嚴肅查處截留滯留、擠佔挪用、重復申領、虛報冒領災後恢復重建資金等違法違紀問題和經濟犯罪行為。
三是項目建設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檢查了項目審批程序、投資控制、工程招投標和工程質量管理的各個環節,揭示和糾正了基本建設程序不齊全、投資控制不嚴、招投標不合規、建設管理不嚴格、工程質量管理存在薄弱環節等問題,促進規範項目建設管理。
四是土地利用和生態環境修復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檢查了土地徵用審批程序、土地管理使用、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項目重建情況,主要揭示了土地徵用手續不規範、土地管理不嚴格、地質災害治理和生態修復不及時等問題。
對於上述問題,審計機關和各部門及相關地方政府緊密配合,堅持邊審計、邊整改、邊規範、邊提高,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方面通報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及時公告審計結果,促進了汶川地震災後科學、規範、高效、廉潔和陽光重建。這次以布的是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第5號和第6號公告,此前,我署已發佈4期公告。
問:截至目前,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已順利完成,審計署下一步計劃是怎麼安排的?
答:隨著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任務順利完成,審計署3年跟蹤審計工作也已基本結束,災區審計工作將轉入常規審計。審計署已要求四川、甘肅、陜西3個主要受災省的各級審計機關繼續對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結余資金和工程結算實施審計監督。同時,審計署還將繼續關注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後續發展情況,督促和指導災區地方審計機關做好災後恢復重建後續資金和項目的審計,並對個別重大重建項目和重大事項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此外,由於部分“特殊黨費”援助項目調整以及項目實施過程中加強投資控制等原因,截至2011年9月底,四川省還結余6.28億元“特殊黨費”。經批准,上述結余資金將繼續用於援助四川省51個國定和省定重災縣的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社區服務中心和遠程教育站點建設。審計署已要求四川省各級審計機關繼續加強對“特殊黨費”結余資金及其援助項目的審計監督,並將適時組織對四川省的審計情況進行抽查,確保“特殊黨費”用在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