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近日從河北省人社廳獲悉,2012年河北省將按照不低於15%的幅度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逐步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40%的水平。
近幾年,河北省一直在努力促進職工工資收入增長,尤其是一線職工工資收入增長。2011年7月1日起,河北省最低工資標準再次大幅上調,其中月工資一、二、三檔分別提高200元,調整後河北省適用一檔標準的地區,月最低工資達到1100元。當前,河北省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即是此次調整後的標準,最低工資水平在全國居上遊。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各檔次分別為1100元、1040元、960元、86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1元、10.4元、9.6元、8.6元。石家莊市、保定市、廊坊市、唐山市、秦皇島市市區及郊區;涿州市、三河市等經濟較發達地區均適應一檔標準。
今年,河北省將深入推進企業內部分配製度改革,指導企業建立以崗位工資為主的基本工資制度,以生産崗位高技能津貼為主的人才鼓勵制度,以艱苦崗位津貼為主的勞動差別補償制度,以獎金分配為主的分配激勵制度,擴大工資集體協商範圍,加快建立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此外,河北省還將繼續加強企業工資分配指導與調控。建立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佈制度,完善崗位工資制度和工資指導線制度。適時適度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督促企業落實工資指導線,確保低收入一線職工工資穩定增長。(通訊員靳彥麗 記者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