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2月28日電(記者 袁軍寶)山東省政府常務會議近日決定,自2012年3月份起再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分為3檔,分別是1240元、1100元、950元。
山東省政府表示,這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是依據國家和山東省有關規定,結合山東省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進行的。同時調整的還有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的3檔水平分別為13元、11元、10元。
據了解,山東省去年的三類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100元、950元、8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是11.5元、9.8元和8.7元。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已提出,將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資收入分配格局,遏制並逐步縮小不合理的工資差距,“十二五”期間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1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