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潘岳在4月20日召開的環保社會組織工作座談會上強調,環保部門要繼續規範和深化環保信息公開工作,不斷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切實保障公眾對環境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積極探索建立與環保社會組織的溝通交流機制,為環保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潘岳指出,近年來,環保社會組織通過與各級環保部門合作或自發在社會上開展了大量以保護環境、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為目的的環保活動,在提升公眾的環境意識、促進公眾的環保參與、改善公眾的環保行為、開展環境維權與法律援助、參與環保政策的制定與實施、監督企業的環境行為、促進環境保護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潘岳説,環保社會組織植根于公眾,具有與公眾聯絡密切的優勢,已成為連接政府、企業與公眾之間的橋梁與紐帶,是構建和諧社會、推動環保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當前,環保社會組織在自身管理和參與環保事務中還面臨著不少困難,希望各級環保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培育引導環保社會組織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精神,要在培育引導環保社會組織方面有所作為。他要求,要加強對環保社會組織的規範引導,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建立各項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促進環保社會組織規範運作。要建立與環保社會組織之間的溝通交流機制,定期聽取環保社會組織的建議和意見,及時回應環保社會組織的有關訴求。要深化與環保社會組織的合作,支持他們開展大型環保公益宣傳活動,參與有關環境政策的制定。要進一步加大對環保社會組織的政策指導力度,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及時傳遞中央關於環保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以及環境保護部有關工作安排方面的重要信息,並積極為環保社會組織開展國際民間環境交流合作搭建平臺。
座談會上,來自中國政法大學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自然之友、公眾環境研究中心、北京環境友好公益協會、綠家園志願者、達爾問自然求知社等20余家環保社會組織的代表,圍繞如何推動公眾及社會組織有效參與環境保護、環保社會組織與環保部門合作交流的主要方式、落實《關於培育引導環保社會組織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的聯絡與互動機制等,進行了深入交流。(記者 張秋蕾 童克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