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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就部分保險公司整改規範仲介業務管理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23日 14時45分   來源:保監會網站

    2011年4季度,中國保監會針對保險公司仲介業務查處情況,向14家保險公司發出監管函,詳細通報各公司基層機構違法違規問題及行政處罰情況,提出加強責任追究、開展自查自糾、加強改進仲介業務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整改要求。近日,中國保監會發出《關於保險公司落實監管要求 強化仲介業務管理有關情況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詳細通報了這些公司落實監管要求、開展整改情況。日前,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此進一步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簡要談談去年4季度14家被發出監管函的保險公司落實整改要求的情況。

    答:絕大部分公司對監管部門通報的問題和提出的要求都十分重視,採取了比較紮實的整改措施,13家公司按照監管部門要求,按期報送了落實整改情況報告。

    這些公司著重圍繞以下方面進行了整改。一是主動通過多種方式全面通報查處情況、傳達監管要求、加強合規教育,二是認真按照監管要求、部署開展自查自糾、啟動內部問責,三是研究修改完善仲介業務管理制度機制。各公司管控意識都在增強,都開始通過採取調整優化內部機構設置、加強授權管理、加強財務業務信息系統建設、完善合規考核指標等,著力從制度機制上強化仲介業務合規管理,如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在仲介業務管控上實行“跟單、跟人、跟卡和跟渠道”管理,提高手續費佣金支付各個環節的規範透明度,壓縮基層機構違法違規空間。

    需要指出的是,有的公司在認識上、態度上、整改措施等方面,與監管要求還存在距離,表現為主動從公司管理內因上反思不夠,片面將違法違規歸結于外部市場環境;內部處分和問責力度有待加強,責任追究的層次還不夠高,範圍還不夠寬。特別是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和監管函的具體要求,未按期報送專項落實整改情況報告。

    問:對未按照規定要求進行整改的保險公司採取了哪些措施?

    答:監管部門強化規範保險公司仲介業務經營管理,是貫徹“嚴監管”要求的重要內容,是規範市場秩序、保護保險消費者利益的基本措施,也是樹立行業良好形象、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提高公司經營效益的有力依託。從根本上説,監管部門的這些舉措是在幫助公司堵塞漏洞、防止跑冒滴漏。儘管這樣,一些公司卻沒有看到監管的用心,對基層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不以為然,對監管查處的問題避重就輕,對監管提出的整改要求不理不睬或者陽奉陰違。這類做法雖屬個別,但必須嚴肅對待。

    這次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沒有按照監管要求提交整改情況報告,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內部管理環節沒有理順。保監會近日向該公司發出通知就此事實進行了確認,在此基礎上將嚴肅依法予以處理。希望更多的保險公司引以為鑒,切實提高對合規性要求的認識和把握,認真採取措施,不斷深入整改,將法律的規定和監管的要求,全面融入到公司管理體系中去。

    需要指出的是,我們這樣做,既是嚴格保證國家法律規定得到切實執行落實,也是切實維護監管的嚴肅性。全體保險公司都應有大局觀和行業責任意識,切實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做依法合規的表率。

    問:請結合近年保險公司仲介業務檢查情況,談談保險總公司在仲介業務規範合規管理方面存在哪些問題?

    答:分析總結幾年來保險公司仲介業務檢查結果,深刻感覺“問題在基層、根子在上面”,即基層機構仲介業務違法違規,與上級公司管理系統性薄弱緊密相關。如:一些公司制度和流程不嚴密,業務財務管理系統沒有無縫對接,為基層機構預設了仲介業務違法操作的空間和餘地;相當一部分公司管理粗放,以簡單費用包乾制取代對基層機構業務財務真實性的審查和管控;更有一些公司默許、遷就、甚至變相縱容基層機構鋌而走險,本級或上級相關管理人員以電子郵件、內部BBS平臺等方式,誘導、指使經辦人員違法違規操作。

    要從源頭上遏制仲介業務違法違規行為,從根本上治理仲介業務亂象,必須要堅持兩個著力點:一是堅持檢查基層機構不放鬆,二是堅持強化總公司管控責任不放鬆。要以提高總公司管理層的合法經營意識,加強完善內控制度為重點,督促公司從上到下,從內到外,從理念到行動,全面落實合法合規發展的監管要求;要狠抓內控制度建設,狠抓法律法規執行,督促引導與保險仲介之間建立起合法、真實、透明的合作關係。檢查實踐也證明,只有在持續不斷地嚴查重處違法違規問題的同時,督促總公司全面整改,才能使得檢查達到標本兼治、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切實督促引導保險公司建立起仲介業務合法合規發展的長效機制。

    問:仲介業務檢查中針對上級公司特別是總公司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保監會在仲介業務檢查工作中,一直強調要上下聯動:一是在組織上上下聯動,強調統一部署、集中推進;二是在處理糾正上上下聯動,強調對問題追根溯源、向上追責,對查處的違法違規問題既要處罰當事機構和當事人員,也要從上級公司直至總公司找原因、明責任,推動標本兼治。

    在2010、2011年仲介業務檢查工作中,保監局既處罰許多地市及以下的基層保險機構,也處理了不少省級分公司及管理人員,包括罰款、撤銷任職資格乃至終身行業禁入等行政處罰。保監會在向行業全面通報違法違規問題查處情況基礎上,進一步向問題比較普遍和突出的保險公司發出了29份監管函,提出自查自糾、開展內部問責、修改完善管理制度機制等整改要求,規定提交落實整改情況報告。總體上看,通過這些綜合性的監管措施,監管效果在逐步顯現,多數保險總公司對仲介業務的管控意識、制度、機制都在調整和加強。

    問:近年來仲介業務檢查在推動保險公司強化規範管理方面取得哪些效果,還應從哪些地方予以加強?

    答:檢查效果是多方面的,也是比較明顯的,一是推動全行業提高了對仲介業務違法違規嚴重性和危害性的認識,增強了保險公司規範仲介業務經營、強化仲介業務管控的意識和緊迫感;二是向保險公司彰顯了監管嚴查重處的立場決心,推動保險公司開始從“要我管”轉向“我要管”,積極按照監管要求,舉一反三,主動從上到下,建章立制,加強管控;三是推動建立完善了保險公司仲介業務合規管理制度機制。從相關公司的整改情況報告看,這些公司嚴格按照監管要求,管理措施更有針對性,內部授權和分權更清晰,考核制度更科學,內部處理更嚴格,問責機制更嚴厲,業務財務信息管理系統更嚴密。

    今後,將繼續加強針對保險總公司的跟進措施。一方面,繼續針對違法違規金額較大、性質惡劣、情況嚴重的保險公司,實施包括下發監管函在內的進一步監管措施,必要的還將實施現場檢查等必要監管舉措。另一方面,將採取多種方式廣泛調研,全面了解保險公司加強仲介業務經營管理情況,評價公司在認識、制度、機制、執行、內控等各個方面取得的效果,進一步探索完善相關監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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