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四季度,中國保監會針對當年保險公司仲介業務檢查查處的違法違規情況,向14家保險公司發出監管函,通報情況和要求整改。日前,中國保監會發出《關於保險公司落實監管要求 強化仲介業務管理有關情況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詳細通報了14家保險公司落實監管要求、整改規範仲介業務管理相關情況。
《通報》指出,除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外,其餘13家公司均按照監管部門要求按期報送了落實整改情況報告。13家保險公司按照監管函要求,以印發專項工作通知、轉發保監會文件,召開系統工作會議等方式,主動全面通報查處情況、傳達監管要求、加強合規教育、部署自查自糾、開展內部問責。為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多家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長或總經理為組長的專項工作組。自查自糾中,有的公司省級分公司對三四級機構抽查面普遍達到30%-40%,總公司組織對分公司的抽查面達40%。13家公司普遍按照監管要求,針對基層機構被查處的違法違規問題和整改自查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共處理相關責任人員350人次,其中,降職4人、撤職8人、免職2人、解聘2人、辭退17人、開除5人、警告48人、記過15人、通報批評138人、罰款111人次合計64.47萬元,多家公司對存在問題的省級公司總經理等主要管理人員作出了撤職、降職等處分。同時,總公司管控意識增強,通過調整內部管理架構、加強授權管理、加強財務業務信息系統建設、完善合規考核指標等內容,修訂完善仲介渠道和仲介業務管理制度,著力從體制機制上強化仲介業務合規管理,有的公司仲介業務實行“跟單、跟人、跟卡和跟渠道”管理,提高手續費佣金支付各個環節的規範透明度,著力壓縮基層機構違法違規空間。
《通報》同時指出,個別公司特別是有的大公司在認識上仍存在偏差,不從主觀認識和公司管理上去深刻反思問題根源,而片面將違法違規歸結于外在因素、外部原因,內部責任追究存在層次不夠高、範圍不夠寬、震懾力不夠強等問題。特別是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和監管函的具體要求,未按期報送專項落實整改情況報告,未以任何方式和途徑説明公司是否開展整改工作。
《通報》強調,保險公司要把加強規範仲介業務經營管理作為扭轉粗放發展方式,實現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內容;要把建立健全仲介業務管理制度機製作為強化管控、精細管理、提高經營效益的有力手段;要把落實監管要求作為舉一反三、徹底整改、建章立制的有利契機。要從制度、內控、執行、問責等多方面著手,切實提高公司仲介業務合規水平。
保監會將進一步抽查調研保險公司仲介業務管理合規情況,持續嚴厲打擊保險公司仲介業務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督促引導保險公司與保險仲介建立真實、合法、透明的合作關係。
關於保險公司落實監管要求強化仲介業務管理情況的通報
各保險公司、各保監局:
2011年4季度,中國保監會針對2011年保險公司仲介業務檢查情況,向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大地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永誠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都邦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民安財産保險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信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發出監管函,詳細通報各公司基層機構違法違規問題及行政處罰情況,並提出加強責任追究、開展自查自糾、加強改進仲介業務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整改要求。除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外,其餘13家公司均按期報送了落實整改情況報告。整體看,絕大多數公司按照監管函要求,部署開展了整改各項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公司決策與管理層對整改工作較為重視。6家公司成立了專項工作組,負責落實責任追究、自查自糾及修訂完善公司仲介業務管理制度等監管要求。永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民安財産保險有限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長或總經理為組長的領導小組。永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還分設責任追究、抽查、制度流程規範3個專題組。
二、傳達監管要求、部署開展自查自糾。相關公司按照監管函要求,通過向基層機構印發工作通知、轉發保監會有關文件、召開系統工作會議、視頻會議等方式,通報查處情況,傳達監管要求,開展合規教育,部署自查自糾工作。
永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召開專題會議,在全公司系統傳達學習保監會《關於2011年保險公司仲介業務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情況的通報》精神,部署整改工作,並向各分支機構轉發了監管函。自查自糾中,其20家分公司對三四級機構抽查面普遍達到30%-40%;總公司稽核部組織抽查了8家分公司,抽查比例40%。中國平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由總公司董事長牽頭,組織河南分公司及總公司相關業務部門對河南分公司仲介業務違法違規問題進行整改和內部問責。收到監管函後,進一步組織在全公司開展了自查自糾工作,各二級機構對下轄2-3家三級機構進行了抽查,總公司對4家二級機構進行了抽查。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印發《關於學習貫徹保監會〈關於2011年保險公司仲介業務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情況的通報〉精神的通知》,部署各省分公司自查自糾,派出7個工作組對14家分公司及所屬機構開展抽查。
三、落實內部處分和責任追究。13家公司針對監管查處的問
題和自查自糾情況,共處理相關責任人員350人次,其中降職4人、撤職8人、免職2人、解聘2人、辭退17人、開除5人、警告48人、記過15人、通報批評138人、罰款111人次合計64.47萬元,還有部分人員被扣減獎金、取消評先資格、進行誡勉談話等。
中國平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對河南分公司2名副總經理分別予以撤職和降職。都邦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對廣東分公司班子全體成員予以警告。永誠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對安徽分公司現總經理予以降職,前總經理記大過。華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免去浙江分公司總經理職務。永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對8家被查分公司負責人進行一對一誡勉談話,對自查問題突出的3家分公司6名高管人員進行了問責,同時12家分公司向下責任追究146人,處理183人次。
四、建立完善制度機制。相關公司按照監管要求,圍繞仲介機構資質審核、手續費支付、營銷人員管理、加強信息系統建設、完善合規考核指標等內容,從制度、機制上強化仲介業務合規管理,重新修訂或者制訂仲介渠道和仲介業務管理制度。中國人壽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全面實行營銷員手續費的“跟單、跟人、跟卡和跟渠道”管理,實現了黑名單營銷員禁入公司IT系統強制關聯,並在財務系統中關閉了手工錄入或修改手續費的功能。永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完善銷售管理系統,對20家分公司的車險業務和大部分非車險業務全面完成系統上線,實現銷售費用“跟單、跟渠道、跟卡、跟賬”,實現對違規業務錄入的控制,防止違規發放手續費、佣金。
與此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個別公司特別是有些大公司,在認識上仍存在偏差,沒有從主觀認識和公司管理上深刻反思問題、認真吸取教訓,反而片面將違法違規歸結于外在因素、外部原因;在內部責任追究的層次、力度和範圍等方面未能顯出切實威懾力,沒有主動將有關違法行為或違法人員移送其他行政機關或部門處理。特別是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監管函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相關規定,不按監管要求提交整改情況報告。
各保險公司要把加強規範仲介業務經營管理作為轉變發展方式、實現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內容,要把建立健全仲介業務管理制度機製作為強化管控、精細管理、提高公司經營效益的有力手段,要把落實監管要求作為舉一反三、徹底整改、建章立制的有利契機,從制度、內控、執行、問責等多方面著手,切實提高公司仲介業務合規水平。中國保監會將進一步抽查調研保險公司仲介業務管理合規情況;繼續強化保險公司仲介業務檢查,嚴厲打擊保險公司仲介業務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督促保險公司與保險仲介機構建立真實、合法、透明的合作關係。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