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
關於2012年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二次預警通知
教體藝廳[201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天氣漸漸轉暖,開始進入食物中毒高發期。此外,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已全面啟動,由於試點地區學校供餐條件較差,供餐模式多樣,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經驗不足,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為做好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學生身體健康,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迅速開展學校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迅速開展學校食品安全自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督查,徹底排查食品安全隱患、全力解決食品安全問題,有效預防食品安全事故。
二、全面落實各項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確保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到位。要健全並落實各項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每個環節每個崗位的責任,確保採購、加工、供應、貯存等關鍵環節安全可控。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必須立即報告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時,立即妥善進行應急處置,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負面影響。
三、加強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學生食品安全意識和能力。要通過多種途徑加強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重點教育學生不吃不潔、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包裝有漲包或破損的食品;不購買或進食無證飲食攤點售賣的食品以及“三無”定型包裝食品;不採摘、不食用野果、野菜等,增強學生的自我防範意識和能力。
四、切實落實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確保營養改善計劃供餐安全。試點地區要嚴格供餐模式準入管理,學校食堂、供餐企業必須取得餐飲服務許可,供餐企業必須具備相應的供餐條件和能力,托餐家庭必須具備保證食品安全的基本條件;不具備食堂供餐條件的學校必須從縣級政府組織招標確定的供餐企業、托餐家庭名單中選擇校外供餐單位。要通過多種形式對學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全員培訓,強化其食品安全意識,規範其食品安全操作行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聯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營養改善計劃試點縣和學校加大督查和指導頻度和力度。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