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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將在教育、金融等領域重拳整治亂收費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5月02日 08時57分   來源:北京日報

    今年,北京市將多部門聯動,在教育、金融、交通、農村等領域,重拳整治亂收費這個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在日前召開的全市糾風工作會上,市教委等七部門分別拿出了具體整治方案。

    教育問題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市教委在治理教育亂收費中,將加強對幼兒園收費行為的監管,出台北京市學前教育相關收費管理辦法,合理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目前價格部門已經啟動幼兒園成本監審程序。同時,嚴禁幼兒園以任何名義向家長收取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與入園挂鉤的費用。嚴禁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家長收取費用。市教委還將著力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公辦中小學有償補課亂收費等問題。

    銀行收費名目繁多、標準不一的混亂狀況一直備受詬病。市銀監局表示,北京轄內非法人機構由於由其總部統一制定收費名錄、執行總部屬地監管機構要求,部分機構收費名錄五要素不齊全。銀監局將對相關機構提出監管要求並儘快完善整改措施。對於4月1日後仍存在“不合理收費”違規問題的,嚴格依法依規懲處。

    在交通運輸領域,市交通委將對涉及道路運輸的各類收費項目進行全面清理,降低標準過高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特別是道路貨運場站、貨運配送中心等不合理經營服務收費,進一步清理規範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在收費公路清理上,嚴格審批收費公路收費站設置和收費公路權益轉讓事項,暫停審批收費公路資産上市融資和境外企業收購收費公路資産。

    一些賣場巧立名目,收取各種進店費,讓供應商苦不堪言。市商務委針對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進行了專項治理。在促銷服務費方面,明確提出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促銷服務費,應事先徵得供應商同意,訂立合同,明確約定提供服務的項目、內容、期限以及收費的項目、標準、數額、用途、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零售商收取促銷服務費後,應按照合同約定向供應商提供相應服務,不得擅自中止服務或降低服務標準。零售商未完全提供相應服務的,應向供應商返還未提供服務部分的費用。市商務委還明確提出,零售商利用市場優勢地位,向供應商收取的合同費、搬運費、配送費、節慶費、店慶費、新店開業費、銷售或結賬信息查詢費、刷卡費、條碼費(新品進店費)、開戶費(新供應商進店費)、無條件返利等均屬違規收費。

    在涉農亂收費方面,市農委將對村級組織擅自設立項目向農民收費,用押金、違約金、罰款等不合法方式管理村務等行為進行糾正。嚴格執行村級組織公費訂閱報刊“限額制”,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向村級組織攤派發行報刊、圖書和音像製品等出版物。

    針對電信領域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市通信管理局提出,電信企業要全面落實業務訂制用戶二次確認,不得單方面取消服務功能、降低服務質量、改變收費標準和方式、增加或變相增加收費項目。此外,督促企業加強定制手機內置應用程序管理,嚴肅處理惡意吸費、不明扣費、強行扣費等增值業務領域的突出問題。

    市發改委將在監管好上述方面價格的同時,繼續做好醫藥和糧油等生活必需品的價格監管。(記者 徐飛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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