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後勤部日前印發《關於實施軍隊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管理的通知》,決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在軍隊單位實施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管理。
《通知》規定,軍隊單位和部門開支的辦公用品費、辦公設備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差旅費、水電費、文件印刷費、專業器材費、營房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17大項經費支出,實施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管理。凡列入目錄的支出項目,應嚴格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不再使用現金結算;原使用銀行轉賬方式結算的,繼續使用銀行轉賬方式。《通知》同時明確,對在縣級(不含)以下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地區發生的公務支出,縣級以上地區不具備刷卡條件場所發生的公務支出,以及部隊執行重大專項任務、演習演練、野外駐訓期間在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地區(場所)發生的公務支出等5類經費支出,可暫不使用公務卡結算,但在結算報銷時應區分情況提供書面證明材料。
《通知》強調指出,軍隊單位實施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管理,是加快全面建設現代後勤步伐、推進財務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客觀要求,對提高經費開支透明度、規範部隊財經秩序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全軍各級要充分認清實施強制結算目錄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嚴格執行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進一步加強公務卡結算管理,認真抓好組織實施,確保這項工作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