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日前做出決定,追授中國建築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土木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陳超英“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
陳超英1958年4月出生,1976年參加工作。1980年11月進入中國建築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2011年6月13日,陳超英在慰問職工家屬返程途中發生車禍,不幸因公殉職,時年53歲。陳超英參加工作35年來,始終忠誠于黨的事業,以高度的責任感和忘我的敬業精神,深入細緻地做好承擔的各項工作。她一身正氣、兩袖清風、剛直不阿,頂住壓力查處多起違紀違法案件,維護了國有資産安全;大力推進公司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開展廉潔從業教育,規範管理流程,強化效能監察,加強預警防控,營造了良好的經營環境,促進了公司快速健康發展;情係職工、一心為民,盡心竭力為職工辦實事、解難題,與群眾建立起深厚的感情,被職工譽為“大姐書記”;嚴於律己、淡泊名利,生活儉樸、清正廉潔,以企為家、無私奉獻,贏得了廣大職工的信任。2011年,湖南省委追授陳超英“湖南省優秀共産黨員”榮譽稱號,全國總工會追授其“全國五一勞動獎章”。
決定指出,近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廣大紀檢監察幹部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下,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艱苦奮鬥、勤奮工作,有力推動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開展。廣大紀檢監察幹部始終牢記宗旨,認真履行職責,甘於奉獻,有的甚至獻出了寶貴的生命。陳超英同志就是其中的優秀代表。
決定強調,陳超英同志的先進事跡,充分展現了國有企業紀檢監察幹部的優秀品格和崇高風範,樹立和維護了國有企業紀檢監察幹部可親、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不愧為黨的忠誠衛士和群眾的貼心人。為表彰先進,弘揚正氣,激勵廣大紀檢監察幹部發揚優良作風、創造一流業績,中共中央紀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決定,追授陳超英同志“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
決定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廣大紀檢監察幹部要深入學習、大力宣傳陳超英同志的先進事跡和崇高精神,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踐行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要求,更加振奮精神、開拓進取,團結奮鬥、努力工作,紮實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為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作出新的更大貢獻。(記者 黃 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