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近期學校食物中毒事件的通報
教體藝廳[201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今年春季開學以來,為加強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特別是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我部單獨或聯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於2012年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二次預警通知》、《關於做好2012年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的通知》等多個文件,對防控學校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流行事件進行部署並提出要求。大多數地方和學校都能按照文件要求,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落實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與措施。
但是,仍有少數地方和學校對食品安全管理和傳染病防控管理不到位,措施落實不力,存在不少漏洞和隱患,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流行事件時有發生。從3月份起,食物中毒事件發生率明顯上升,已收到各地上報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共8起。3月23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吉木乃縣托斯特鄉牧業寄宿小學和縣城初級中學部分學生因飲用袋裝奶出現輕微嘔吐、腹痛等不適症狀;3月30日陜西省咸陽市淳化縣胡家廟鎮黃甫中心小學部分學生因食用學校食堂供應的早餐出現腹痛、嘔吐等不適症狀;4月9日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塘房鎮頂拉小學、貓貓爪樹小學部分學生因食用學校承包食堂供應的午餐出現噁心、嘔吐、腹瀉等症狀;4月11日雲南省普洱市景東縣漫灣鎮中學及漫灣鎮中心完小部分學生因食用學校承包食堂供應的午餐出現噁心、嘔吐等疑似食源性疾病;4月20日雲南省紅河州瀘西縣阿勒小學部分學生因食用被金黃色葡萄球菌污染的麵包,出現頭暈、嘔吐、腹瀉等症狀;4月27日雲南省文山市城北幼兒園部分學生因食用加工處理不當的豆漿導致生物鹼引發消化道不良反應;4月28日陜西省寶雞市渭濱區相家莊小學和窯院小學部分學生因食用學校供應的早餐出現噁心、發熱、腹痛等症狀。這些事件的發生,影響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和學校正常秩序。為使各地各校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特予通報並重申以下要求: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務必按照我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文件要求,全面落實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學校食堂必須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後方可供餐,嚴格執行食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製度,食品貯存、加工、供應管理制度和要求,確保採購、加工、供應、貯存等關鍵環節安全可控。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完善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必須立即報告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以便有效協調和利用相關資源妥善進行應急處置,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負面影響。
三、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把食品安全擺在第一位,嚴格供餐模式準入管理。不具備食堂供餐條件的學校必須從縣級政府組織招標確定的供餐企業、托餐家庭名單中選擇校外供餐單位。嚴禁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供餐企業(單位)、托餐家庭(個人),從事營養改善計劃的供餐、托餐服務。要積極配合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對供餐企業、托餐家庭供餐過程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四、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食堂從業人員培訓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全員培訓,強化其食品安全意識,規範其食品安全操作行為。為推進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培訓工作,我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專家編制了《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與操作規範》(教學片),近期將配發各地,各地要充分利用該教學片對學校食堂從業人員開展培訓工作。
五、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聯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大學校食品安全督查頻度和力度,特別是對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地區要定期進行巡查。對發現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意見並限期整改,對學校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流行事件的原因和責任要一查到底,對因疏于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學校和責任人要嚴肅查處。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