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發佈玩具産品等四類兒童用品消費提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05-30 14:16 來源: 質檢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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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玩具産品消費提示

    一、分類:

    玩具産品多種多樣,分為塑膠玩具、電玩具、金屬玩具、娃娃玩具、彈射玩具、毛絨玩具、木制玩具及其他類玩具。

    玩具具有適用的年齡段特點。玩具年齡段是根據不同年齡組兒童的平均能力和興趣及玩具本身的安全情況而劃分,建議依據兒童年齡挑選適合年齡段的玩具,如適合6個月以上、適合3歲以上、適合5歲~9歲、不適合3歲以下等。

    塑膠玩具、電玩具、金屬玩具、娃娃玩具、彈射玩具實行強制性認證制度,在購買玩具時,要注意包裝或標識上必須有“CCC”認證標誌。若沒有該標誌,有可能是非正規産品。

    二、相關指標解讀:

    (一)玩具標誌和使用説明。在玩具標識和使用説明中最重要的有以下幾點:一是適用“年齡範圍”。不同年齡段的玩具,安全要求不同,如適合3歲以上兒童的玩具可能不適合3歲以下兒童玩,這主要從兒童智力發育與安全因素兩方面考慮。二是“安全警示”。這是避免兒童誤用或在使用過程中疏忽照顧容易造成危險的重要指示,所以對“警示”“注意”及內容均有字體要求,目的要醒目,便於消費者看清,有效起到“警示”的作用。三是“製造商或進口商的名稱和商標”,這是玩具造成事故時追溯的依據。

    (二)存在小零件。國家標準規定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存在小零件。導致玩具小零件不合格的原因,一是産品設計本身的缺陷,結構中預設了小零件部件;二是生産過程中産品部件固定、黏合不牢固或材料強度不足,導致在濫用狀態下出現部件脫落或破碎形成了小零件。

    (三)銳利尖端和邊緣。銳利尖端和邊緣是兒童玩具中一個重要的危險隱患。供8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中不應含有可觸及的危險銳利尖端和邊緣,而供3歲以下兒童玩耍的玩具中禁止存在可觸及的功能性銳利尖端和邊緣。

    三、選購注意事項:

    (一)看標牌。玩具應有使用説明,如毛絨玩具的使用説明,至少應包含有産品名稱、生産廠名、廠址、聯絡電話、主要材質或成份、填充物的成分及清潔保養、執行標準代號、適用年齡範圍、安全警示等。不要購買“三無”産品。

    (二)看外觀。不要購買帶有可能會被吞下或吸入的小部件的玩具,以及帶有尖端或粗糙邊緣的玩具。軟體搖鈴、擠捏玩具、出牙器等玩具即使是在最大壓縮狀態下也不能完全塞入兒童的口中,以確保安全。

    (三)看實物。選購毛絨玩具時應注意外觀飽滿、手感柔軟、富有彈性,玩具內部填充物應充足均勻,無結塊,無異味;玩具上的拼縫應牢固,填充料不能從拼縫中露出;玩具上的小零件,如:藝眼、鼻子、嘴巴、小飾物等應結實、牢固,金屬件應無銳利邊緣和毛刺。

    (四)看包裝。選購的玩具配有塑料包裝袋或包裝物,拆封後應立即收好或丟棄,不要讓兒童玩耍。

    童車産品消費提示

    一、分類:

    按照適用年齡及使用功能可分為兒童自行車、兒童三輪車、兒童推車、嬰兒學步車和其它玩具車輛(包括電動童車、扭扭車等)。兒童自行車和兒童三輪車主要依靠兒童自身的肌肉力量驅動;兒童推車主要由成人操作,承擔運載兒童的功能;嬰兒學步車主要供幼兒學步用;電動童車主要依靠內置電池驅動。

    二、選購注意事項:

    童車實行強制性産品認證制度,在購買童車時,要注意産品包裝或標識上必須有“CCC”認證標誌。在選購童車時,也要根據兒童的年齡進行區分:6個月以下適宜使用可以躺坐、能夠折疊、帶遮陽罩的推車;6個月以上應選擇既能躺又能坐的輕便傘車;蹣跚學步時可以選擇幫助學習走路的嬰兒學步車;隨著年齡增長可以逐步選擇兒童三輪車、電動童車、兒童自行車等兒童操作主動性相對大的童車産品。

    (一)兒童推車。選購兒童推車時,要查看整車的結構牢固性,推車的鎖緊機構和保險裝置要齊全和可靠;推車上圍離座墊的高度要合適,肩帶、腰帶、胯帶、帶扣、安全帶等裝置要牢固可靠;在使用推車時,成人盡可能不要離開推車,以防意外。

    (二)嬰兒學步車。嬰兒學步車適用於蹣跚學步的兒童,多采用折疊式結構,購買時應注意其折疊鎖定機構應牢固可靠,並需要兩個連續的動作才能釋放該機構;學步車的座兜高度應合適,其底部距離地面的高度應大於160mm,以保證在使用中兒童的腳部及關節不會因為腿部長時間的彎曲而導致損傷;應檢查學步車的腳輪安裝後應在一個平面上,使用中均應靈活轉動;可以選購帶有輔助固定裝置的學步車,在需要時能夠防止學步車移動,方便照顧兒童,但應注意學步車的腳輪不應帶有剎車裝置,以防使用中出現意外;嚴禁在高低不平的路面、斜坡、樓梯口、浴室、廚房和靠近電器等危險場所使用。

    (三)兒童三輪車。兒童三輪車適用於學齡前兒童,選購要注意在把手及座位之間的區域不得有任何可能造成傷害的凸起;車體上不得有任何可能造成傷害的擠夾點;任何可能觸及的活動部位上或活動部位之間的孔隙均應小于5毫米或大於12毫米,以防小孩夾傷手指;帶有輔助推桿的三輪車在購買時應認真檢查,如發現輔助推桿有安裝不牢固或材質較薄等情況,應慎重購買;三輪車的腳蹬最低處離地不應小于40mm,避免兒童在騎行中腳部容易碰地導致受傷;此外三輪車的靠背應安裝牢固,可以用手試拉靠背,不應發生脫落的情況。

    (四)電動童車。電動童車是目前市場上外形多樣化的一類童車,受到兒童們的喜愛。在選購時應該試一試電動童車的驅動輪是否帶有剎車裝置,在電門鬆開時電機應能自動剎車,簡單的方法可以在不接通電源的情況下用手轉動驅動輪,應能感覺到明顯的阻滯感,説明電機採用了剎車裝置;電動童車的最大速度不能太快,標準規定應不超過8公里/小時。

    (五)兒童自行車。兒童自行車適用的年齡範圍是4~8歲,選購時應結合兒童的年齡和身材高矮,選擇合適的尺寸,鞍座高度應在435~635mm範圍內的自行車。兒童自行車應都配有輔助的平衡輪,用於幫助兒童在騎行中掌握平衡以起到保護作用。選購時應特別注意平衡輪支架的強度,以及平衡輪距輪胎中線的距離應大於175mm,才能在需要時起到有效的保護作用。兒童自行車的鏈罩是必不可少的,無論何種鏈罩,都要能使兒童不能輕易碰到鏈條為好,以防兒童將手指伸入其中受到傷害。兒童自行車手閘的閘把尺寸也是很重要的項目,其尺寸不宜過大,否則將影響到剎車的操作。消費者購買時可以帶上孩子現場試一下,應保證孩子能夠較輕鬆地握持並方便的操作剎車裝置。

    二、使用注意事項

    要特別注意童車的包裝!有的童車用塑料袋包裝,兒童的好奇心有可能使得孩子將塑料袋當作玩具。在拆開包裝袋後,應及時將塑料袋破壞後丟棄,不能給兒童玩耍。使用前詳細閱讀産品説明書,要按照説明書的內容進行檢查和使用。

    童鞋産品消費提示

    一、童鞋分類

    (一)按大小可分為:嬰幼兒鞋和兒童鞋。

    嬰幼兒鞋主要是供3周歲以下幼童穿用的鞋,一般鞋號不超過170mm。兒童鞋一般是供3周歲至14周歲兒童穿用的鞋,鞋號一般不超過250mm。

    (二)按種類可分為:兒童皮鞋、旅遊鞋、皮涼鞋、布面童膠鞋等。

    兒童皮鞋:一般是指用膠粘、縫製、壓膜、硫化、注塑、灌注等工藝,以天然皮革、人造革、合成革為幫面材料製造的適合兒童穿用的皮鞋。

    旅遊鞋:旅遊鞋是用於一般穿用的運動鞋、練習鞋、健身鞋、散步鞋、慢跑鞋、休閒鞋等,不包括專業運動鞋,一般為天然皮革、合成革、織物、革與非革材料混合製造適合兒童穿用的旅遊鞋。

    皮涼鞋:一般是指用膠粘、縫製、壓膜、硫化、注塑、灌注等工藝,以天然皮革、人造革、合成革為幫面材料製造適合兒童穿用的皮涼鞋。

    布面童膠鞋:一般是指幫面取材于各種織物,適合兒童穿用的膠底鞋或其他彈性為底的鞋。

    二、選購注意事項

    (一)最好購買價格比較適中的童鞋。由於兒童雙腳長得快,最好2到3個月換一雙鞋。

    (二)宜買較寬鬆的,忌買瘦小的。因為兒童的肌肉和腳骨十分嫩軟,鞋子太小會影響腳部肌肉和韌帶的發育;太大又難以掌握重心,會影響孩子活動和行走的正確姿勢。童鞋的寬度以能進一個指頭為宜。

    (三)3歲以下的嬰幼兒,宜買布質的,忌買皮革的。因為腳部有豐富的神經和血管網絡,穿皮鞋會壓迫局部神經血管,影響腳趾、腳掌的生長髮育。布鞋輕便、透氣性好,穿著舒適。

    (四)宜買平底的,忌買帶跟的。帶跟的鞋會引起中心偏移,易産生屈膝、翹臀、弓腰等不良症狀。平底鞋有利於保護正常足弓,不致引起肌肉和韌帶勞損。

    三、使用注意事項

    (一)童鞋産品應定期清潔。皮革類、人造革類童鞋産品清潔時應避免浸水、暴曬或高溫烘乾,以免引起老化、變形、褪色。童鞋産品不可在高溫下暴曬,應該在陰涼通風處晾幹,避免幫面和外底材料老化、變色。

    (二)天然皮革的童鞋産品應經常打油以保證皮革的韌性和光亮度,光面皮革可用皮革保養油,白色革面童鞋産品可採用皮革保養油或涂上無色的鞋油。

    (三)童鞋産品應避免與利器接觸,也不能長時間與化學品、油污水、雨水等接觸,鞋子應經常替換穿。

    童裝産品消費提示

    一、選購時應注意查看中文標注的使用説明,包括生産企業名稱及地址、産品名稱、型號、原材料纖維成分及含量、洗滌方法、標準編號、質量等級、安全技術類別、合格證明等,不要選購無使用説明或使用説明信息不全的産品。

    其中,安全技術類別是國家強制性標準中規定的為保證紡織産品對人體健康無害的最基本要求。根據各類指標的要求將産品分為三類:“A類”為嬰幼兒用品;“B類”為直接接觸皮膚的産品;“C類”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産品。因此選購時應特別留意標識是否有標明“嬰幼兒用品”或“A類”字樣。嬰幼兒服裝産品標識上還應註明“不可幹洗”,因為幹洗後的殘留物可能影響嬰幼兒健康。嬰幼兒內衣成品的商標、耐久性標簽均應縫製在衣服外表面。

    二、成分含量是指服裝産品以何種纖維為原料加工而成。纖維一般分為天然纖維和化學纖維兩大類。天然纖維包括棉、麻、羊毛、兔毛、蠶絲等,其中棉纖維吸濕性強、透氣性好、對皮膚刺激性小;化學纖維包括滌綸、晴綸、粘膠纖維、醋酯纖維、大豆纖維、莫代爾纖維等。

    三、打開包裝後應聞聞是否有異味,若有異味,表明可能殘留某些超標化學物質。

    四、檢查面料質地。首先用觸摸的方式感覺一下服裝面料質地,童裝面料易吸濕、透氣、柔軟;其次查看童裝的纖維含量標誌,確定服裝面料成分;可用燃燒法鑒別服裝面料的材質,取一點兒纖維用火點燃,聞其味、觀察火焰狀態及後殘留物形態,毛、絨、絲類有燒毛髮氣味;棉、麻類燃燒後為白色或灰色灰燼;合成纖維大多燃燒後殘留物為硬塊。

    五、對於嬰幼兒來説,易選擇純棉服裝,顏色以柔和的淺色為宜。一般顏色較淺的面料色牢度較好,不易褪色,也不易沾色。

    六、選購時應查看服裝的主要表面部位和縫接部位應無明顯織疵,各對稱部位要一致。可以在接縫處用手拉一下,縫口應沒有“滑移”現象;扣子和裝飾性的小物件應縫製堅固;印花部位不能有可掉落粉末和顆粒,繡花或手工縫製裝飾物不允許有閃光片、顆粒狀珠子、可觸及銳利邊緣或尖端等。另外,嬰幼兒服裝的領口、帽邊不允許使用繩帶,衣服上的繩帶外露長度不能超過14cm。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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