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項目經費管理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項目經費管理廉政風險防範防控工作,建立完善項目經費廉政風險防控責任機制。
《通知》提出,承擔項目的司局和單位,要從建立完善制度入手,強化制度執行力,進一步加強項目經費管理廉政風險全程防控。具體提出了11條措施:一要明確項目經費管理廉政風險防控的範圍和重點。二要全面開展項目經費管理廉政風險點動態排查。健全完善內部防控制度,從源頭上加強廉政風險防範。三要強化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防控。強化對立項、組織實施、經費管理、資金使用和成果驗收等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防範。四要健全完善專家評審制度。五要加強項目組織實施管理。六要加強項目經費審批的管理與監督。七要加強項目資金使用的內部監督。八要大力推進財務實時在線監管。全部經濟活動均要在部財務管理信息系統上運行,領導要定期檢查本單位信息系統應用情況,內部審計和紀檢監察部門要充分發揮財務管理信息系統監管功能,加強內部實時在線監管。九要堅持實施內部審計監督。十要探索開展項目經費巡視檢查。十一要著力推進項目經費管理信息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