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等五部門召開座談會
落實國土資源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
6月1日,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監察部執法監察室等部門召開座談會,就加強部門協作配合、推進構建國土資源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進行座談。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負責人通報了國土資源執法監管形勢,介紹了執法監管思路、體系和手段及各地探索構建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的做法和經驗。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監察部執法監察室通報了在查處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中加強協調的情況。
大家認為,國土資源違法違規執法監管的政策性、專業性較強,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互通信息,有針對性地解決基層工作人員在執法監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難題。各部門將開展聯合調研,進一步摸清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查處工作中的障礙,推進國土資源執法監管與司法審判、紀檢監察的有效銜接。
根據四部門聯合下發的有關文件要求,四部門建立制止和查處國土資源違法犯罪行為聯席會議工作制度,並在國土資源部設立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