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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關切 平衡利益——居民階梯電價聽證會述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12日 10時26分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回應民生關切 尋求利益平衡——居民階梯電價聽證會述評

    推行居民階梯電價制度,是我國價格領域的一次重大體制機制創新,也是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的一項重要價格改革任務。居民電價調整關係群眾切身利益,根據《價格法》和《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的規定,應當履行價格聽證程序。5月上旬以來,全國已有29個省份先後召開聽證會,近千名聽證參加人直接參與聽證,社會各方面廣泛關注。

    從聽證會情況看,絕大多數聽證參加人贊同推行居民階梯電價制度,但對各地電價聽證方案提出了一些意見,主要集中在幾個方面:一是認為第一檔電量設置標準偏低;二是建議充分考慮家庭人口因素;三是建議適當考慮季節性因素;四是認為電量標準地區差異較大,東部沿海地區較高,中西部地區較低。此外,還涉及到電費結算週期、合表用戶提價、峰谷分時電價、低保戶和五保戶免費電量的政策落實、電力企業成本管理等方面的內容。

    各地聽證會結束後,有關部門在認真研究聽證參加人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充分聽取民意、修改和完善實施方案的基礎上,就聽證參加人和群眾反映集中的問題做出了回應。對於第一檔電量標準偏低的問題,各地普遍表示將在聽證方案基礎上適當調高第一檔電量標準,目前第一檔電量覆蓋率已超過80%;階梯電價制度試行一段時間後,可以根據用電增長情況適時調高電量標準。針對“一戶多口”、“幾代同堂”等家庭人口差異問題,各地表示將進一步細化方案,通過分表計量、增加第一檔電量等方式酌情解決。關於免費電量操作問題,有些地方已經明確要按照盡可能方便老百姓的原則,通過“先徵後返”或“即收即退”等方式確保低收入群體免費電量發放到位;通過設置不同季節電量標準等辦法解決季節差異問題。不同地區電量標準有所差異,主要是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差異較大,按照80%居民基本不受影響的原則設定第一檔電量,客觀上已反映了東西部地區間的差異,隨著中西部地區的不斷發展,區域之間經濟發展趨於平衡,未來這個差距將逐步縮小。

    我國階梯電價政策形成歷時4年,2008年開始研究,2010年形成了初步指導意見,並通過互聯網公開徵求社會各方意見,共收到13484人的21794條建議。根據各方面反饋的意見,有關部門對方案做了重大修改,擴大了第一檔電量覆蓋範圍,專門為低收入群體設置了免費用電量等。今年5月以來各地又就實施方案召開聽證會,進一步聽取社會意見、完善方案。隨著聽證程序結束,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將正式進入實施階段。

    綜觀這次試行居民階梯電價的決策和聽證過程,我們看到了政府回應民生關切,尋求利益平衡的價格決策導向。能源資源短缺、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和居民消費能力差異較大,可能還將長期困擾我國整個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目前,我國正處於經濟社會轉型期,各種矛盾交織錯綜複雜,利益訴求多元化。如何平衡好各方面的利益關係,使改革發展成果惠及廣大的城鄉居民,是推進價格改革必須破解的難題。這次試行居民階梯電價的決策過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充分了調動人民群眾參與決策、監督決策過程的積極性,使各方面能夠充分表達不同的利益訴求。政策制定的過程敢於面對質疑,樂於接受監督,勇於聽取各種批評和不同意見,從而在最大程度上維護了價格決策的公開性、透明度。決策程序的公開、透明,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和監督,是平衡好各方面利益關係,維護群眾知情權,從而提高政策執行力的有效途徑。我們相信,隨著我國民主法治建設進程的不斷推進,政府價格政策將更多地回應民生關切,平衡好各方面的利益關係。唯其如此,才能切實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和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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