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國家文化和自然遺産保護,完善遺産保護的基礎設施,改善保護利用條件,有針對性的解決不同類型遺産面臨的突出問題,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文化部、國家林業局和國家文物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了《國家“十二五”文化和自然遺産保護設施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堅持保護為主、合理利用的方針,以完善保護性基礎設施和核心區域環境整治為重點,支持國家文化和自然遺産地、搶救性文物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和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等方面重點項目建設,加強規劃、加大投入、科學指導、強化管理,力爭通過幾年努力,使我國各類重要文化和自然遺産的保護基礎設施水平明顯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