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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居民階梯電價方案最終敲定 7月1日起執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21日 09時00分   來源:甘肅日報

    備受全省人民關注的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方案已最終敲定。記者20日從甘肅省發改委了解到,與上月舉行聽證會時的聽證方案相比,最終確定的甘肅居民階梯電價方案有所調整,第一檔用電量上限由每月每戶140度提高至160度。據此,甘肅近90%的“一戶一表”家庭電費支出不會受到影響。該方案將於7月1日起執行,這意味著,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和要求,甘肅將試行居民階梯電價制度。

    居民階梯電價是指將現行單一形式的居民電價,改為按照用戶消費的電量分段定價,用電價格隨著用電量增加呈階梯狀逐級遞增的一種電價定價機制。根據安排,甘肅于5月10日舉行了居民階梯電價聽證會,15位聽證會參加人普遍贊同施行居民階梯電價制度,並認同聽證方案一,認為方案一應適當提高擬定的首檔基數上限140度。會後,省發改委對聽證會參加人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了認真研究,吸納了聽證會參加人提出的主要意見和建議,決定提高分檔電量基數,一檔分檔電量提高至每戶每月160度。

    最終,甘肅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分檔電量及加價標準確定為:第一檔電量為每月每戶0-160度,電價不作調整,即按現行居民生活用電電價每度0.51元執行;第二檔電量為每月每戶161-240度,電價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電量為每月每戶241度及以上,電價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30元。根據估算,執行該方案,全省將有近90%的“一戶一表”家庭用電支出不會受到影響。

    對於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暫不執行階梯電價,調價水平按三檔平均加價水平確定,即每度統一上調1.5分錢。為加快全省居民合表用戶“一戶一表”改造進度,同步降低合表居民用戶供電轉供費標準,在現行的每度加價3分、4分、5分的基礎上分別降至2分、3分、4分。

    與此同時,為減輕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負擔,方案要求對全省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月每戶均設置10度電的免費電量。免費電量電費採用“先繳後返”方式兌付。

    方案規定,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按供電企業現行抄表週期執行,供電企業抄表週期原則上不超過兩個月。其中,電力用戶7月1日後用電量,按對應抄表週期內日平均用電量乘以應執行調整後電價的天數確定。(記者張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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