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端午“小長假”期間的旅遊安全和旅遊服務質量,市旅遊局採取六項措施,切實抓好節日旅遊安全接待工作。
一是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制。按照安全管理“企業為主”、“分級管理”原則,強化旅遊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和目標管理“一對一”責任制,並將責任目標具體落實到企業各班組及生産經營活動全過程中。進一步建立健全旅遊安全責任制度,確保旅遊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得到真正落實。二是做好大型遊樂設施的安全檢查和專項整治。繼續督促主題公園、遊樂園等旅遊景區做好大型遊覽、遊樂設施的自檢自查,同時聯合安監、質監等部門,對設施安全狀況、維修保養和持證運行情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人員資質、培訓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三是抓好消防安全。對星級飯店、旅遊景區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加強防火安全宣傳,開展火災撲救應急預案演練,推進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四是強化旅行社用車的安全監管。督促旅遊企業重點抓好客運交通的安全管理,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對旅遊車輛安全運營的規範和管理。五是加強應急管理。加強節日期間旅遊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紮實做好突發事件的預警報工作,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增強突發事件的預防能力和處置能力。六是落實值班制度。明確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公佈值班電話,保證通訊暢通,及時處理節日期間的旅遊安全問題和有效旅遊投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