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剛出臺的《青海省“十二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明確了青海省“十二五”期間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階段目標、改革重點和主要任務。
到2015年,全省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更加公平可及,服務水平和效率明顯提高,衛生總費用增長得到合理控制,政府衛生投入增長幅度高於經常性財政支出增長幅度,政府衛生投入佔經常性財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群眾負擔明顯減輕。全省衛生總費用佔生産總值的比重達6.9%,衛生支出佔財政支出的比例達7%,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例降低到25%,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率分別達到98%以上;城鄉居民醫保人均籌資標準達到500元左右,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均經費標準提高到60元以上;全省縣級綜合醫院二甲水平達標率100%;農牧區每個鄉鎮衛生院至少有2名以上全科醫生,城市每萬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醫生;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2人,每千人口護士註冊數達到2.3人,每千人口醫療機構床位數達到4.2張;嬰兒死亡率降低到千分之十四以下,孕産婦死亡率減低到35/10萬以下,人均期望壽命達到73歲。(李欣)